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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点军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栏目:点军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加入收藏

  为满足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加快点军区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点军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经历者优先;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有篮球、足球、羽毛球相关体育运动以及公文写作、视频拍摄剪辑等特长人员,将给予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共5名,年龄为18-25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主要从事消防救援队伍日常执勤训练、消防安全宣传,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行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5日(8:30-12:00; 14:30-17:30);

  2.报名地点:点军区消防救援大队(点军区江南大道222号,联系电话:张先生13872565101);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征信查询记录、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退伍证、学历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照2张,自带求职登记表(附件一)。

  四、工作地点和时间

  招录上岗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在点军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公休时间灵活安排。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签订劳务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服装;

  3.根据工作年限和级别分别享受每年5天、10天、15天、20天带薪年假,并享受单位安排的每年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初入职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执勤战斗员月薪资4400-6000(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基础体能测试、面试两部分。

  体能测试:3000米,100米跑,原地跳高,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

  面试详情到队咨询

  七、考察与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依次进行考察和体检。

  八、聘用与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签定劳务合同。聘期内,人员由点军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本次征召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点军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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