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姚星宇 通讯员李梅梅)近日,经湖北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我县花林寺镇财政所荣获首批“省级示范财政所”荣誉称号,获得创建资金奖励50万元。
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花林寺镇财政所发扬“科学廉明、笃实拓新、高效服务、惟精至诚”的远安财政精神,全面主动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省财政厅评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两次被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多次被中共远安县委、远安县财政局评为“先进单位”,基层财政管理水平位居全县乡镇财政前列,镇域内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全县最早、最多、最好且参与争取到省级示范片1个,涉农资金监管和服务成效明显。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