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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21 加入收藏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及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突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及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突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我县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现就做好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依托“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我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信用承诺,形成浓厚诚信氛围,共建“诚信长阳”。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卫生行业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司法领域从业人员、教师、医师护士、执业药师、认证人员、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

  (二)主要职责分工

  1.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卫生行业除外)信用档案。主要记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廉政记录(特别是被纪委监察委处分的信息必须记入信用档案)、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教育培训记录,以及其他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信用档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信用档案。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托育、生态环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粮食企业茶业生产等领域为重点,主要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所在企业是否为失信企业、所在企业是否因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以及其他如因其失责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所在企业破产清算等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各行业监管单位)

  3.司法领域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主要记录公证处档案、公证员档案、律师档案、司法鉴定人档案、司法鉴定机构档案基层法律服务所档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档案、律师事务所等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业务信息、社会服务信息、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执业处罚情况、廉政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教师信用档案。主要记录教师的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资质认定、职业规范遵守情况、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教育培训记录以及其他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医师护士信用档案。主要记录医师、护士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教育培训记录,以及其他如无证上岗、泄露患者隐私、乱收费、收取红包等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执业药师信用档案。主要记录执业药师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奖惩情况、职业信用记录、相关违法违约行为、教育培训记录,以及其他如“挂靠(证)”现象等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认证人员信用档案。主要记录认证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业务信息、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执业处罚情况、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以及其他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会计审计人员信用档案。主要记录会计审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业务信息、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执业处罚情况、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以及其他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9.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主要记录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业务信息、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执业处罚情况、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以及其他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0.导游信用档案。主要记录导游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业务信息、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信用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收到投诉申诉情况,以及其他如无证上岗、乱收费等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三)建立信用管理办法。各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制定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在行业领域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信用记录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将个人基本信息、从业资格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处分信息等先行纳入信用档案,形成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专用信息库(附件为数据库基本信息汇集表需各单位依据具体情况再细化)。

  (四)归集信用信息。4月底前各部门对归集的个人诚信记录信息审核,并将信息汇集表(使用U盘)报县信用办集中归集,县信用办整理归集信息后报送至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后期实行动态管理(有变化及时归集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信用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精心安排部署,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体系,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二)拓展信用综合运用。各单位要将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体系与精神文明建设、行业从业规定相结合,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实际应用,切实加强个人诚信建设,提升重点职业人群诚信意识和职业修养,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各单位要在行业领域内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积极选树和推介各类诚信典型,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建设“诚信”专栏专题,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传播诚信理念。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壮大诚信宣传声势,提升诚信宣传水平

  附件: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基本信用信息汇集表(仅供参考)

  附件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基本信用信息汇集表(仅供参考)

 姓 名

身 份证 号

性  别

籍 贯

民 族
健  康状  况
政 治 面 貌 
最 高 学 历
电 话
所 属 单位 名称
单  位类  别
良好行为加分原由 良好行为加分 不良好行为扣分原由 不良好行为扣分

总  分

评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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