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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16 加入收藏
远财采号仿宋各预算单位:仿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根据仿宋月日远安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会统一安排部署,仿宋现将远安县仿宋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印发仿宋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黑体一、工作目标仿宋在仿宋县政府统一领导仿宋下,仿宋在纪检监察、审计
远财采〔2023〕63号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根据8月15日远安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会统一安排部署,现将远安县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支持、监督下,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项目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打击围标串标,从严查处参与围标串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非招标领域市场环境。
    二、排查清理范围及内容
    排查清理范围:2020年至2022年以来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建设项目
    排查清理内容:有无五大员变更异常、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人数量异常、成交人主动放弃成交、施工设计变更异常、工程量签证异常、结算价款异常超过10%、信访投诉举报、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名放弃中标的、机器码一致、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项目、高成交率及低成交率企业。
    三、排查清理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清理自查阶段(8月16至8月31日)
各单位根据排查清理范围和内容,对每个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项目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形成清理自查报告,于830日前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将纸质和电子档自查报告上报县财政局采购办502室,电话:3821921,联系人:常宁,采购办邮箱:465938702@qq.com。
    第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1930
    县财政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理自查报告进行汇总,梳理问题类型,并按应自查单位和应自查项目的10%抽取部分单位、部分项目,开展重点检查,建立政府采购非招标工程项目问题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
    第阶段:处理及建章立制阶段10底前)  
    县财政局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项目专项清理检查发现的围标串标等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调查处理;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等问题研究治本措施,深化政府采购非招标工程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建立政府采购非招标工程领域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机制
    成立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汤贵华同志任组长,局党组班子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工程非招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采购股,负责统筹协调,收集各行政监管部门材料、各单位问题整改清单、问题线索及查处进展情况等内容。


 
       远安县财政局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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