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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枝江市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镇、街道)》部分内容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11 加入收藏
市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经研究,现将《枝江市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镇、街道)》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如下:一、评估内容专项工作中新增文明创建(由市创城办负责开展评估)。二、分值分配实地调查分值由分调整为分(删减露天焚烧分、删减乱搭乱建分,对不文明施工相关评估内容进行优化、整合)。专项工

市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枝江市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镇、街道)》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专项工作中新增文明创建(由市创城办负责开展评估)。

  二、分值分配

  1.实地调查分值由50分调整为35分(删减露天焚烧1分、删减乱搭乱建1.5分,对不文明施工相关评估内容进行优化、整合)。

  2.专项工作中,市住建局评估分值由30分调整为20分(原评估项目由人行道维护、车行道维护、井盖维护、排水管养、其他设施、垃圾分类、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管理合并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市清违办评估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

  3.专项工作中新增文明创建30分。

   调整后《枝江市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镇、街道)》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原细则废止。后期有新的调整另行通知。

   枝江市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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