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各民政局、财政局,宜昌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宜昌市城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2〕91号)及《关于调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宜市老办〔20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高龄老人优待水平,推动全市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促进高龄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宜昌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补贴标准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拥有宜昌城区户籍的高龄老人80—89周岁的补贴由50元/人·月调整至100元/人·月,90—99周岁的补贴由100元/人·月调整至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的补贴维持500元/人·月。
二、执行时间
城区各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及夷陵区可参照此通知制定本地区高龄老人补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调标”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关心老年人、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广大老年群体切身利益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标”工作。
(二)全面落实,确保质量。要结合2024年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统筹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细致做好申报、核实和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高龄老人手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调标”相关政策及重要意义,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宜昌市民政局
宜昌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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