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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18 加入收藏
方正小标宋简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县十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方正小标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
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县十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
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全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今年清底数、明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目标要求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夯实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全县公路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2023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公路底数排查,制定防治计划,低风险隐患整治完成,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全面启动。
2024年底前,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重大风险隐患、国道和10类重点路段风险隐患整治全面推进。
2025年底前,全县公路沿线低风险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消除,一般风险和较大风险整治积极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有效防治。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标识、预警、防控,有效防范化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避免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二、防治原则
(一)压实责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公路沿线地灾防治工作,调度资金保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地灾防治工作;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自监管的矿山公路、旅游公路、城镇道路、园区(厂区)道路沿线地灾防治,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治理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县、乡、村级公路沿线地灾防治工作。
(二)分类治理。依据交通运输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载体普查技术指南》,根据灾害发生频次、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灾害发育程度、公路交通量、技术等级等要素进行综合研判,按照“低、一般、较大、重大”分类分级确定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等级,分类治理。
(三)先急后缓。根据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及其危害程度,按照先重大隐患、后一般隐患,先重点路段、后一般路段原则开展治理工作。
(四)防治结合。对能够整治的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尽力通过相应整治措施消除;一时难以整治的,加强监测防控,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治理。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2023年9月30日前,各乡镇、各涉关部门对公路自然灾害承载体普查存在3级及以上风险点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高度超过20米的边坡路段、达到设计通行量70%以上公路、重载车占通行量50%以上公路、近5年发生过2次以上地质灾害路段、近5年实施过切坡动土的地段,以及通景区公路、通矿区公路、通客车农村公路等10类优先排查的重点路段全面梳理、建立台账,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前7类路段排查,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剩下3类路段排查,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公路排查。
(二)落实安全管控。各乡镇、各涉关部门要建立公路沿线地灾风险隐患防治库,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纳入国家自规、交通部门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并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分类确定隐患等级,逐点逐段提出防治意见和安全通行管控方案,设置地灾风险隐患标识牌,制定客班车、旅游客车安全通行管控措施,降低公路地质灾害通行风险。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预警信息和安全通行管控方案及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管制。交通和自规部门进一步完善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日常巡查机制,建立公路地质灾害专项巡查机制,督促管养单位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各乡镇、各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采取必要安全管控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三)及时排险整治。各乡镇、各涉关部门要结合排查实际,逐点逐路段明确防治责任单位和年度动态整治计划,全面开展整治。对能及时消除的风险隐患,要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及时清危除险,在册地灾风险隐患迅速先期开展。对需要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一时难以整治消除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要“一点一策”制定有效监测管控措施。对规模较大、处治复杂、不能第一时间消除的风险隐患,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工作,尽快启动整治,完成整治任务。
(四)实施提质保安。县非煤矿山安全专委会要实施矿山公路提质保安行动,按照“一点一策”制定矿山公路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年内全面防治到位。要组织对所辖矿山公路技术等级适配性和桥梁安全技术状况开展评估,对安防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实施矿山公路技术等级提升、安防达标、桥梁提载三大工程,2024年底前安防设施全达标,2025年底前矿山公路提等升级全面完成、不达标桥梁全面消除。要加大部门联合治超力度,严格执法。各涉关乡镇人民政府今年内实现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全覆盖,或矿山企业年底前完善矿车出厂称重系统并数据联网,杜绝超载运输。要多方筹措养护经费,从2024年起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养护企业实施专业化养护。要全面开展矿山公路监管履职自查自纠,建立完善绩效考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责任。
(五)确保长效防治。各乡镇、各涉关部门要完善排查辨识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排查,动态建库、动态管理,重大情况及时研判。要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自规、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县、乡(镇)、村三级监测预警防控作用,联防联控、形成合力。要健全技防监测预警系统,自规部门要对在册重大风险、隐患点设置专业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提高灾害监测预警技防能力。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要整合自规、交通、水利、气象、应急、文旅等部门地灾防治数据,将全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数据推送到公共导航运营系统和通讯运营商,及时警示提醒通行车辆,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公路地质灾害信息预警,引导社会公众安全出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立由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牵头的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专家组,负责全县具体排查工作。各乡镇、各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责任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级财政要将地灾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地灾防治支出。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湖泊、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地灾防治资金政策,共同开展公路沿线地灾防治工作。各乡镇、各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和三峡集团相关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灾避险群众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公路地质灾害群防群控治理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公路沿线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避险能力。
(四)加强考核问效。将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和各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要专项督导,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县政府建立相应检查督导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
方案
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清单
 
附件1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副县长
成   员: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水利湖泊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旅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第七地质大队长阳片区专家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和指导编制辖区内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督促公路中心、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站)对因普通国省干线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督促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争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地质灾害补助资金;督促县公路中心开展普通国省干线、指导各乡镇对农村公路沿线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各乡镇编制辖区内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督导各乡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争取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指导县公路中心和各乡镇在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设立标识牌;指导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三)县发改局:将符合条件的地灾治理项目纳入相关项目库;指导相关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优化流程,开展地质灾害项目立项;负责争取相关资金。
(四)县公安局:配合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通行安全,在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五)县财政局:负责为全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必要财政经费支持。
(六)县住建局:做好负责管养的道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七)县水利湖泊局:负责山洪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水情信息发布和共享;争取上级水利部门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八)县农业农村局:争取上级部门相关资金。
(九)县文旅局:督促A级旅游景区企业做好管养旅游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十)县应急局: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管养矿山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十一)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支持协调保障自规、水利、水文、气象、公安、应急、文旅等行业部门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整合共享。
(十二)县气象局:负责降水监测和预警预报、气象信息发布和共享。
(十三)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承担全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和评估工作;会同县、乡镇人民政府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定级,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形成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季度分析评估报告;参与县和各乡镇地质灾害治理的建库工作;参与工程治理方案评审及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调度机制。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一般时期每月、重要时期每周、特殊时期随时开展研判调度,听取各地各单位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决策事项。
(二)检查督办机制。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检查督办专班,对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交办相关工作任务。
(三)联防联控机制。按照“资金共筹、信息共享、隐患共治、风险共防”的原则,财政、发改、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多方筹措资金,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副县长
成  员:县应急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交警大队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会同相关专家,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矿山公路沿线地灾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分类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等级,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全面推进防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技术等级提升工程。聘请第三方对矿山公路开展技术等级适配性评估,对于车流量超过设计标准的矿山公路,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全力实施升级改造,确保车路适配。
(三)全面实施安防达标工程。对全县所有矿山公路安防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对安防不达标或缺失的要补齐安防短板,2024年底实现矿山公路安防设施全部达标,期间,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路段,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
(四)全面实施桥梁提载工程。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所有矿山公路桥梁进行安全技术状况和荷载等级检测,对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矿车通行荷载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有效管控,并制定三年消危计划,实施加固改造,消除不达标桥梁,全面提高承载能力。
(五)全面实施超限治理工程。开展部门联合治超,严格执法,杜绝超载运输。年内实现矿山公路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全覆盖或矿山企业年底前完善矿车出厂称重系统并数据联网。
(六)全面实施专业化养护。从2024年起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养护企业实施专业化养护。并多方筹资,全面保障养护经费。
(七)全面压实责任。开展对矿山公路监管履职自查自纠。建立完善绩效考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调度。牵头负责实施单位要锚定目标任务,对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开展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所有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痕迹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将所有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工作痕迹资料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郝勇,联系电话:15872472836,钉钉同号)备案。
 
 
附件3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山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清单
序  号 内  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全覆盖排查,分类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0日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全面防治到位 2023年12月31日
2 技术等级适配性评估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0日
制定矿山公路技术达标三年计划 2023年11月30日
全面完成升级改造 2025年12月31日
3 对所有矿山公路安防设施开展全面检查 县公安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0日
补齐安防短板,实现矿山公路安防设施全部达标 2023年12月31日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路段,实施严格交通管制 长期坚持
4 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所有矿山公路桥梁进行安全技术状况评估。对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矿车通行荷载要求的桥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有效管控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30日
制定桥梁提载三年计划 2023年12月31日
全面实施加固改造,消除不达标桥梁,全面提高承载能力 2025年12月31日
5 实现矿山公路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全覆盖或矿山企业年底前完善矿车出厂称重系统并数据联网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31日
开展部门联合治超,严格执法,杜绝超载运输 长期坚持
6 从2024年起,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养护企业实施专业化养护 县应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长期坚持
多方筹资,全面保障养护经费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长期坚持
7 全面开展矿山公路监管履职自查自纠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
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31日
建立完善绩效考评长效机制,全面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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