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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加入收藏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本轮重污染天气发生以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23年12月24日15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于12月27日0时起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发布了红色预警,启动了Ⅰ级应急响应。于2024年1月1日20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及橙色预警全面降级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本轮重污染天气发生以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23年12月24日15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于12月27日0时起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发布了红色预警,启动了Ⅰ级应急响应。于2024年1月1日20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及橙色预警全面降级至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研判,目前已达到预警解除条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4年1月2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同时解除大气污染防治临时管控。

  请各成员单位迅速通知企业在提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前提下有序实施复工复产,并继续督促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以及禁烧、禁鞭等生活源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反弹。

  宜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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