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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530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25 加入收藏
李海枫委员:您提出的《转变驻鄂企业为职业教育高水平行业师资来源》提案收悉,现综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意见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高水平行业师资对于提高技能人才实践教学环节培养质量具有先天优势。省教育厅作为此提案的主办单位,在接到办理任务后,认真学习研究了提案相关内容,感到提案对我省行业师资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刻,所提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动协同育人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从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健全多元办学格局、建立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创新推进校企合作、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五个方面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一是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服务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专业结构,形成紧密对接湖北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现每条产业链有1-2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学校重点对接发展。制定扶持紧缺或急需专业建设政策,提高专业建设对产业需求的响应度。继续实施政校行企联合招生培养、定向村医、一村多名大学生等专项计划。二是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三是建立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各市、州、县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统筹力度。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教育、国资、经信、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试点布局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形成特色鲜明的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每年分产业编制发布我省紧缺人才尤其是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四是创新推进校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与省内各类园区、开发区深度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园区,精准服务区域发展和企业需求。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促进校企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共建专业、课程、教材、师资等,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学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促进校企双主体育人。五是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经信部门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国资部门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纳入对所属国有企业的考评指标。鼓励金融机构为校企合作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鼓励加快发展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学生实习实训强制保险全覆盖。严禁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实训费用。二、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为抓手,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一是出台《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为推进校企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制度设计。截止到2023年,已遴选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88家。二是开展职业教育“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2014年起,湖北省教育厅联合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将社会化高端人才引进院校,推动企业与院校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技项目合作、联合培养学生。三是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023年起,在武汉、襄阳、宜荆荆三大都市圈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三、以“我选湖北”计划、“才聚荆楚”工程等为载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我选湖北”计划是打造大规模引进高素质、基础性人才湖北品牌的具体举措。旨在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聚集湖北发展优势。目标是将湖北建成开放包容、富于创新、英才汇聚的就业创业高地。举措是构建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就业平台、服务保障体系。二是落实《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强化就业服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开展就业实践体验,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举办相关就业指导活动。优化招聘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建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密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三是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拓展校企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有关企业与优质职业院校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技工)教育联盟(集团)、产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训基地。对吸纳实习实训毕业生数量多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积极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和开展校企合作成效好的职业院校,优先支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评选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对在本地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企业就业的中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标准给予其所在院校一次性培养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此提案所提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职业院校高水平行业师资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强化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加快谋划新一轮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制定《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健全职教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发展(培训)中心建设。依托现有教师联盟(组织)、国家级基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发挥职教高地和产教深度融合地区优势,支持分区分片成立职业院校教师发展联盟,带动各地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推动教师紧盯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课程开发和实践教学,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教教师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建设教师培训优质资源。二是落实《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加大政府统筹,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聘请一大批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最后,感谢您对全省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湖北省教育厅2023年8月25日附件:

李海枫委员:

您提出的《转变驻鄂企业为职业教育高水平行业师资来源》提案收悉,现综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高水平行业师资对于提高技能人才实践教学环节培养质量具有先天优势。省教育厅作为此提案的主办单位,在接到办理任务后,认真学习研究了提案相关内容,感到提案对我省行业师资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刻,所提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动协同育人

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从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健全多元办学格局、建立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创新推进校企合作、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五个方面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一是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服务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专业结构,形成紧密对接湖北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现每条产业链有1-2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学校重点对接发展。制定扶持紧缺或急需专业建设政策,提高专业建设对产业需求的响应度。继续实施政校行企联合招生培养、定向村医、一村多名大学生等专项计划

二是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

三是建立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各市、州、县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统筹力度。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教育、国资、经信、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试点布局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形成特色鲜明的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每年分产业编制发布我省紧缺人才尤其是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目录。

四是创新推进校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与省内各类园区、开发区深度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园区,精准服务区域发展和企业需求。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促进校企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共建专业、课程、教材、师资等,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学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促进校企双主体育人。

五是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经信部门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国资部门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纳入对所属国有企业的考评指标。鼓励金融机构为校企合作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鼓励加快发展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学生实习实训强制保险全覆盖。严禁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实训费用。

二、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为抓手,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

一是出台《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为推进校企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制度设计。截止到2023年,已遴选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88家。

二是开展职业教育“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2014年起,湖北省教育厅联合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将社会化高端人才引进院校,推动企业与院校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技项目合作、联合培养学生。

三是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023年起,在武汉、襄阳、宜荆荆三大都市圈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三、以“我选湖北”计划、“才聚荆楚”工程等为载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是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我选湖北”计划是打造大规模引进高素质、基础性人才湖北品牌的具体举措。旨在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聚集湖北发展优势。目标是将湖北建成开放包容、富于创新、英才汇聚的就业创业高地。举措是构建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就业平台、服务保障体系。

二是落实《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强化就业服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开展就业实践体验,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举办相关就业指导活动。优化招聘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建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密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

三是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拓展校企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有关企业与优质职业院校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技工)教育联盟(集团)、产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训基地。对吸纳实习实训毕业生数量多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积极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和开展校企合作成效好的职业院校,优先支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评选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对在本地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企业就业的中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标准给予其所在院校一次性培养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此提案所提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职业院校高水平行业师资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强化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加快谋划新一轮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制定《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健全职教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发展(培训)中心建设。依托现有教师联盟(组织)、国家级基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发挥职教高地和产教深度融合地区优势,支持分区分片成立职业院校教师发展联盟,带动各地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推动教师紧盯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课程开发和实践教学,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教教师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建设教师培训优质资源。

二是落实《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加大政府统筹,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聘请一大批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

最后,感谢您对全省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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