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审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3〕3号)精神,现就我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考试设置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2023年度初、中级审计考试设置武汉、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孝感)、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荆州(荆门、省直管市)、宜昌(恩施)、省直等考区,高级审计考试只设置省直考区。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报名,由各地人社部门或审计部门负责对报考审计初、中级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直审核点报名,由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核查。三、考试大纲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四、考务日程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19日20:00。报名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开始前提前注册,并完成注册核查。(二)网上报名核查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20日17:00。(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21日20:00。(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4:00。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五)考试时间日期类别时间科目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初、中级9:00—11:30审计相关基础知识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9:00—12:00高级审计实务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五、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规定,初级、中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六、违纪违规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七、有关要求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附件: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docx      2.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docx      3.报考注意事项.docx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x      5.省直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docx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审计厅   2023年5月16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3〕3号)精神,现就我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2023年度初、中级审计考试设置武汉、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孝感)、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荆州(荆门、省直管市)、宜昌(恩施)、省直等考区,高级审计考试只设置省直考区。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报名,由各地人社部门或审计部门负责对报考审计初、中级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直审核点报名,由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核查。

三、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6月19日20:00。

报名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开始前提前注册,并完成注册核查。

(二)网上报名核查时间2023年6月8日9:00—6月20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6月21日20: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日期

类别

时间

科目

2023年

9月24日

(星期日)

初、中级

9:00—11:30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

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规定,初级、中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docx

      2.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docx

      3.报考注意事项.docx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x

      5.省直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docx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审计厅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