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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497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04 加入收藏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工作,实施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生态系统固碳是推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围绕生态系统固碳,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加强顶层设计。2022年9月,我省出台了《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围绕“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安全格局发挥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实施林地、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省直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湖北省推进林业碳汇实施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及具体措施,从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对光伏发电、林业碳汇、湿地碳汇、农村沼气减排、“碳汇+”交易项目等方面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升我省固碳减排能力。(二)摸清家底提供保障。1.确定自然资源权属。依据国土“三调”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省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和湖北省全民所有制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落实产权主体、明确管理权责、摸清资产家底、高效配置资产、完善收益管理,为我省生态系统固碳工作提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属保障。2.摸清水资源利用状况。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测,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全面掌握我省水资源情势及开发利用状况,为编制我省生态系统固碳的规划和实施路线提供水资源数据支撑。3.摸清林业碳汇资源家底。我省编制了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和技术方案,在全省布局碳汇监测样方319个,每年对监测样方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碳汇属性因子数据库进行更新,初步构建了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先后3次开展全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基本掌握监测年份的林业碳汇资源状况,为我省下阶段开展林业碳汇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4.摸清碳排放情况。我省已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截至2022年底,我省已完成2005、2010-2020年度湖北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既可以摸清各部门排放现状,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同时也可以全面掌握我省生态系统碳排放源与汇。同时为更好的摸清各地市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推动各市州完成了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为后续开展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的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撑。5.研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围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这一中心任务,我省依据国家统计局就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作出的部署正在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参与了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研究、试点研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核算试算研究工作,推进了省级以下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三)推动碳汇、低碳项目发展。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各地谋划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二是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按照全省区域发展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引导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优化,加快形成与生态环境承受能力、自然资源禀赋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三是全面推广绿色高效种植模式。推广节能减排型种植制度,减少高耗能低效率的种植环节,积极开展高产低排放品种选育,大力推广水稻+”高质高效新技术新模式。四是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养殖转型发展,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态养殖模式,提升养殖低碳化水平。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减排,加快推广应用节油、节电、节气、节煤的农业机械及技术装备,加快落后农机装备的更新换代。六是努力提升农业农村节能水平。七是推进各类清洁能源新技术应用,探索低碳和零碳村镇建设,全面结合村镇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农村清洁能源综合示范村镇。2.强化政策金融支持。依托省碳交中心,会同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建设湖北绿色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绿色项目建设。目前,入库生态价值实现、林业碳汇等项目超50个。二是湖北已成功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8个,湖北通山竹子造林碳汇项目已通过备案。为进一步探索“碳汇+”交易模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光伏发电、林业碳汇、湿地碳汇、农村沼气减排等“碳汇+”交易项目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助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目前,已开发了包括林业碳汇、公共交通、湿地碳汇等在内的五种方法学,探索开发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碳汇产品,逐步建立长效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保障碳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力做好我省生态系统固碳相关工作。(一)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平台引领作用、发挥用途管制约束管控作用、发挥调查监测底图底板作用、发挥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作用,持续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固碳潜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用水用地资源管控,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控管理体系。(三)认真抓好林业碳汇工作。一是加强碳汇技术研究,开展林业碳汇政策、项目方法学、固碳增汇技术、湿地碳汇等方面研究。二是持续优化碳汇计量技术,建立完善的省级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三是持续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及时掌握全省林业碳汇状况及变化趋势。(四)扎实做好CCER交易管理工作。一是密切关注CCER政策动态,用活用好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为我省林业等生态系统CCER项目的开发奠定基础。二是扎实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为推进我省生态系统固碳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深化市场减排机制。三是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加快我省“碳汇+”项目方法学和湖北核证减排管理相关政策研究,为湖北“碳汇+”交易提供政策支撑。附件: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工作,实施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生态系统固碳是推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围绕生态系统固碳,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2022年9月,我省出台了《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围绕“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安全格局发挥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实施林地、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省直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湖北省推进林业碳汇实施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及具体措施,从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对光伏发电、林业碳汇、湿地碳汇、农村沼气减排、碳汇+”交易项目等方面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升我省固碳减排能力。

(二)摸清家底提供保障。

1.确定自然资源权属。依据国土“三调”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省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和湖北省全民所有制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落实产权主体、明确管理权责、摸清资产家底、高效配置资产、完善收益管理,为我省生态系统固碳工作提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属保障。

2.摸清水资源利用状况。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测,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全面掌握我省水资源情势及开发利用状况,为编制我省生态系统固碳的规划和实施路线提供水资源数据支撑。

3.摸清林业碳汇资源家底。我省编制了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和技术方案,在全省布局碳汇监测样方319个,每年对监测样方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碳汇属性因子数据库进行更新,初步构建了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先后3次开展全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基本掌握监测年份的林业碳汇资源状况,为我省下阶段开展林业碳汇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4.摸清碳排放情况。我省已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截至2022年底,我省已完成2005、2010-2020年度湖北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既可以摸清各部门排放现状,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同时也可以全面掌握我省生态系统碳排放源与汇。同时为更好的摸清各地市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推动各市州完成了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为后续开展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的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撑。

5.研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围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这一中心任务,我省依据国家统计局就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作出的部署正在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参与了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研究、试点研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核算试算研究工作,推进了省级以下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

(三)推动碳汇、低碳项目发展。

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各地谋划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二是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按照全省区域发展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引导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优化,加快形成与生态环境承受能力、自然资源禀赋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三是全面推广绿色高效种植模式。推广节能减排型种植制度,减少高耗能低效率的种植环节,积极开展高产低排放品种选育,大力推广水稻+”高质高效新技术新模式。四是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养殖转型发展,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态养殖模式,提升养殖低碳化水平。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减排,加快推广应用节油、节电、节气、节煤的农业机械及技术装备,加快落后农机装备的更新换代。六是努力提升农业农村节能水平。七是推进各类清洁能源新技术应用,探索低碳和零碳村镇建设,全面结合村镇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农村清洁能源综合示范村镇。

2.强化政策金融支持。依托省碳交中心,会同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建设湖北绿色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绿色项目建设。目前,入库生态价值实现、林业碳汇等项目超50个。二是湖北已成功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8个,湖北通山竹子造林碳汇项目已通过备案。为进一步探索“碳汇+”交易模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光伏发电、林业碳汇、湿地碳汇、农村沼气减排等“碳汇+”交易项目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助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目前,已开发了包括林业碳汇、公共交通、湿地碳汇等在内的五种方法学,探索开发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碳汇产品,逐步建立长效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保障碳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力做好我省生态系统固碳相关工作。

(一)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平台引领作用、发挥用途管制约束管控作用、发挥调查监测底图底板作用、发挥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作用,持续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固碳潜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用水用地资源管控,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控管理体系。

(三)认真抓好林业碳汇工作。一是加强碳汇技术研究,开展林业碳汇政策、项目方法学、固碳增汇技术、湿地碳汇等方面研究。二是持续优化碳汇计量技术,建立完善的省级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三是持续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及时掌握全省林业碳汇状况及变化趋势。

(四)扎实做好CCER交易管理工作。一是密切关注CCER政策动态,用活用好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为我省林业等生态系统CCER项目的开发奠定基础。二是扎实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为推进我省生态系统固碳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深化市场减排机制。三是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加快我省“碳汇+”项目方法学和湖北核证减排管理相关政策研究,为湖北“碳汇+”交易提供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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