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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专班开展首轮督导检查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02 加入收藏
2023年10月下旬以来,为持续深入抓好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组成4个综合督导检查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全省各地开展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督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并对部分矿山企业、关停封闭矿硐和历史盗采点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导组指出,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践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要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和执法,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督导组强调,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加强集中排查,重点对已封堵废弃的矿坑(口、硐),要再次组织“回头看”,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严肃查处,涉刑的坚决移送,坚决杜绝大案小查,压案不查,要采取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或公开通报等形式,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督导组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涵盖从前端感知到预警、研判、处置、反馈的“全链条”巡检业务闭环,充分运用红外夜视监控等科技手段,有效解决目前部分矿区地形复杂、植被茂密、矿硐分散、巡查力量不足等不利因素,加快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附件:

2023年10月下旬以来,为持续深入抓好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组成4个综合督导检查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全省各地开展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督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并对部分矿山企业、关停封闭矿硐和历史盗采点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督导组指出,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践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要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和执法,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督导组强调,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加强集中排查,重点对已封堵废弃的矿坑(口、硐),要再次组织“回头看”,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严肃查处,涉刑的坚决移送,坚决杜绝大案小查,压案不查,要采取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或公开通报等形式,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督导组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涵盖从前端感知到预警、研判、处置、反馈的“全链条”巡检业务闭环,充分运用红外夜视监控等科技手段,有效解决目前部分矿区地形复杂、植被茂密、矿硐分散、巡查力量不足等不利因素,加快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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