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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总体情况】关于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22 加入收藏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好委员提案作为保障委员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用心用情用力抓办理、抓落实,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直接过问办理情况,在省政府组织召开重点提案现场办理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督办提案落实情况。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煜华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厅领导每年领办提案,盯办进度;各承办部门面对面与委员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了提案办理质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我厅承办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交办的委员提案共30件,其中,主办件1件、分办件1件、会办件28件,内容包括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等方面。这些提案都是政协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的,既有对民生热点的关注,也有社会综合治理的提案。在省政协、省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下,所有提案已按照规定按时答复完毕,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二、主要做法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连续四年领办重点提案。始终坚持质量为核心、问题为导向、效果为目标,认真做好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办理实效。(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办理责任。省公安厅成立由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煜华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处室承办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把办理答复和部门履责结合起来,形成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格局。同时,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有力保障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有效。(二)严格工作流程,提升办理水平。下发《关于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确定了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及方式,规范办理程序。采取集中分办,集中交办、集中调整的方式明确承办单位,确保提案交办的及时性、科学性、准确性。召集办理任务量较大的部门对提案进行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督导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提案办理情况,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确保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注重吸收转化,确保办理质效。完善沟通机制,坚持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的办理原则,在办前、办中、办后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上门或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集中多方智慧,对提案涉及的问题、建议组织开展多轮会商,深入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促进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坚持座谈、调研、走访,保持与委员零距离、点对点、全过程沟通互动,了解委员真实想法,将提案办理与推动公安工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既推动解决个案问题,又促进解决共性问题。三、下步工作打算一年来,虽然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和委员的期待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夯实思想根基、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不折不扣落实提案要求,严格履行办理程序,圆满完成办理工作。二是办理质效有待提升。不断深入研究解决部分提案涉及单位多、职能交叉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针对少数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要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提案回复措施明确、效果明显。三是工作机制有待优化。提高提案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相对稳定的提案办理队伍。依托重点工作绩效考评这一平台,加大提案办理督办力度,强力推进提升提案办理工作。附件: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好委员提案作为保障委员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用心用情用力抓办理、抓落实,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直接过问办理情况,在省政府组织召开重点提案现场办理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督办提案落实情况。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煜华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厅领导每年领办提案,盯办进度;各承办部门面对面与委员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了提案办理质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承办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交办的委员提案共30件,其中,主办件1件、分办件1件、会办件28件,内容包括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等方面。这些提案都是政协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的,既有对民生热点的关注,也有社会综合治理提案。在省政协、省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下,所有提案已按照规定按时答复完毕,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做法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连续年领办重点提案始终坚持质量为核心、问题为导向、效果目标,认真做好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办理实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办理责任。省公安厅成立由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煜华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处室承办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把办理答复和部门履责结合起来,形成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格局。同时,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有力保障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有效

(二)严格工作流程,提升办理水平。下发《关于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确定了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及方式,规范办理程序。采取集中分办,集中交办、集中调整的方式明确承办单位,确保提案交办的及时性、科学性、准确性。召集办理任务量较大的部门提案进行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督导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提案办理情况,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确保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注重吸收转化,确保办理质效。完善沟通机制坚持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的办理原则,在办前、办中、办后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上门或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集中多方智慧,对提案涉及的问题、建议组织开展多轮会商,深入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促进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坚持座谈、调研、走访,保持与委员零距离、点对点、全过程沟通互动,了解委员真实想法,将提案办理与推动公安工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既推动解决个案问题,又促进解决共性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虽然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一些效,但与人民群众和委员的期待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夯实思想根基、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不折不扣落实提案要求,严格履行办理程序,圆满完成办理工作。

二是办理质有待提升。不断深入研究解决部分提案涉及单位多、职能交叉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针对少数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要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提案回复措施明确效果明显。

三是工作机制有待优化。提高提案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相对稳定的提案办理队伍。依托重点工作绩效考评这一平台,加大提案办理督办力度,强力推进提升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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