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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部分省直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公告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8 加入收藏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30家单位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面试时间、地点、职位(一)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考,下午13:30开考。参加上午考试的考生于4月22日7:00到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一号门报到,参加下午考试的考生于12:00报到。(二)面试地点: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6号),可乘14路、701路公交到环湖路东湖站下车,从东门进入。(三)面试职位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省总工会、省住建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政府研究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科技厅(14230201062000001职位)、省人社厅(14230201069000001、02、04职位)、省卫健委(14230201078000001、02职位)、省应急厅(14230201080000001、02、03、04职位)。下午:省档案馆、农工党湖北省委、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团省委、省残联、省民宗委、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供销社、省科技厅(14230201062000002职位)、省人社厅(14230201069000003职位)、省卫健委(14230201078000003职位)、省应急厅(14230201080000005职位)。三、有关要求1.考生需携带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按时前往报到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考试区域。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6.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招录单位联系方式湖北省公务员局2023年4月17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2023年集中面试人员名单.zip2023年度部分省直招录单位联系方式.xlsx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30家单位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职位

(一)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考,下午13:30开考。

参加上午考试的考生于4月22日7:00到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一号门报到,参加下午考试的考生于12:00报到。

(二)面试地点: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6号),可乘14路、701路公交到环湖路东湖站下车,从东门进入。

(三)面试职位

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省总工会、省住建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政府研究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科技厅(14230201062000001职位)、省人社厅(14230201069000001、02、04职位)、省卫健委(14230201078000001、02职位)、省应急厅(14230201080000001、02、03、04职位)。

下午:省档案馆、农工党湖北省委、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团省委、省残联、省民宗委、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供销社、省科技厅(14230201062000002职位)、省人社厅(14230201069000003职位)、省卫健委(14230201078000003职位)、省应急厅(14230201080000005职位)。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按时前往报到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考试区域。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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