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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可〔2023〕221号省水利厅关于S214仙桃市汉江二桥工程在汉江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地质钻孔的复函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13 加入收藏
鄂水许可〔2023〕221号省水利厅关于S214仙桃市汉江二桥工程在汉江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地质钻孔的复函仙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你单位《关于S214仙桃市汉江二桥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的申请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汉江干堤天门段桩号汉左148+480~148+635、仙桃段桩号汉右140+570~141+250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共布置14个钻孔,孔径110毫米,孔深约75米~165米,其中,7个钻孔位于左岸,堤内3个,距堤内脚约157米~396米,堤外4个,距堤外脚约67米~241米;7个钻孔位于右岸,均位于堤内,距堤内脚约51米~545米。二、地质勘探须按上报孔位规范施钻,不得随意变更。钻孔封孔必须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T1833-2022)。三、地质勘探只能在非汛期(4月30日前或10月15日后)实施。施钻前,建设及勘探单位应与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设立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及时向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移交施钻及封孔回填记录等资料。若因勘探诱发险情,建设及勘探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四、建设单位仙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政负责人伍云、技术负责人艾新国和勘探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防洪安全行政负责人李新武、技术负责人代卫强负责按复函要求组织实施。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天门汉江管理分局张军、仙桃汉江管理分局张刚负责有关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堤防管理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勘探单位做好钻孔封堵回填工作。对工作不力或不到位,造成损失或堤防出险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12月8日         createPageHTML(1, 0,"t20231213_5002971", "shtml", "pages clearfix",0);

鄂水许可〔2023221

省水利厅关于S214仙桃市汉江二桥工程

汉江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

进行地质钻孔的复函

仙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关于S214仙桃市汉江二桥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的申请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汉江干堤天门段桩号汉左148+480~148+635、仙桃段桩号汉右140+570141+250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共布置14钻孔,孔径110毫米,孔深75米~165其中,7个钻孔位于左岸,堤内3个,距堤内脚约157米~396米,堤外4个,距堤外脚约67米~241米;7个钻孔位于右岸,均位于堤内,距堤内脚约51米~545米。

二、地质勘探须按上报孔位规范施钻,不得随意变更。钻孔封孔必须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T1833-2022)。

三、地质勘探只能在非汛期(430日前或1015日后)实施。施钻前,建设及勘探单位应与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设立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及时向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移交施钻及封孔回填记录等资料。若因勘探诱发险情,建设及勘探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建设单位仙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政负责人伍云、技术负责人艾新国和勘探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防洪安全行政负责人李新武、技术负责人代卫强负责按复函要求组织实施。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天门汉江管理分局张军、仙桃汉江管理分局张刚负责有关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堤防管理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勘探单位做好钻孔封堵回填工作。对工作不力或不到位,造成损失或堤防出险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湖北省水利厅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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