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鄂水许可〔2023〕224号
项目 名称 | 湖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校内 (114°18′23.63″E,30°28′52.69″N)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71483 |
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01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湖北工业大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0186X2 | |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电子信箱:hgdjjc2023@163.com | |
法人代表:冯征 联系电话: | |
授权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11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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