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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加入收藏
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3〕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万元(项目编码:Z135080000028)。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3〕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万元(项目编码:Z135080000028)。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请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该项资金下达后,你地应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地应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地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宜昌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地 区 提前下达数 备 注
西陵区 8655  
伍家岗区 1027  
点军区 92  
猇亭区 474  
宜昌高新区 2842  
小 计 13090  


  宜昌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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