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2022年第4期
各地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经验(三)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深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形成了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取得了成效。现将宜昌市经验做法予以推介,供各地学习借鉴。
强平台监管 优交易服务
宜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管办分离体制改革,以党建为引领,抓统筹、强基础、重防控,全面强化交易平台综合监管,着力管出效率、管出公平、管出质量。
一、突出立规明矩,明晰管办分离职责
一般来说,管办分离以后,局与中心均作为一级单位,不再是从属关系,容易造成监管效能衰减。为此,我们坚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作为管委会办事机构定位,统筹制定全市监管服务制度规则,明晰各管办主体职责边界,以刚性制度树监管权威、促平台规范。
一是理清管办分离边界。及时制定出台《宜昌市落实管办分离体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监管暂行办法》,明晰管办各主体职责边界,细化各管办主体职责分工,压实各管办主体责任。
二是突出综合监管作用。明确监管局作为交易活动综合监督机构,协调监督交易平台及活动,负责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综合监管,依法建立完善交易平台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重点排查、纠正招标文件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排他性条款。行政监督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协同配合做好行业监管。
三是严明中心服务定位。交易中心按照其法定职责,依法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各类交易活动;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各方主体提供场地、电子交易、网络等专项服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计分析信息数据;负责交易现场管理和交易见证服务,收集、整理、保存交易活动档案资料,按规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交易中心不得行使备案审批、监督管理职能,不限制交易主体选择权,切实履行好交易服务职能。
二、注重现场监管,推动平台规范服务
坚持以管促服、以管优服,构建日常监管、现场监管、异常双报、考核管理等多维度、闭环式监管体系。
一是做实日常监管。组建综合监管部门和财政、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部门的“1+4”监管专班,责任明确到人,定期按比例随机抽查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过程和档案归整等内容,对交易行为进行全链条监管,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平台服务人员履职行为。2021年开展随机抽查12次,发现解决各类问题8件次。
二是强化现场监管。在开标区安排独立办公室,由监管局、行业部门专人驻场办公,按照“一项目一监管”的原则,加强项目进场、开标现场、专家抽取、评标现场、代理服务等全过程巡查监督,及时处理突发性问题。
三是建立异常双报。建立异常情况向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双报机制,交易中心在见证过程中,发现审查通过不足3家、专家现场违规接触招标人(投标人)、交易系统故障、交易活动事故或遇突发停电等不可抗力时,及时向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并配合采取补救、处置、调查和处理。
四是完善平台考核。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将交易平台服务质效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监管局作为考核责任单位,按标准年终考核评分,促进平台有效监管。每年组织交易平台满意度调查,对平台建设、服务行为、交易环境进行客观评价,制定不满意问题整改清单,限期督办落实整改。2021年因2起平台系统异常,在目标考核中对交易中心作扣分处理。
三、加强数字赋能,管控平台运行风险
数字化监管时代以来,为充分发挥智能监管优势,用数字化手段管控平台、流程、队伍风险,我们狠抓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优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全面汇集涵盖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主体的行为数据,从项目进场到发出中标通知书全流程的交易数据,打造交易活动全主体、全环节数据链,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状况、市场主体行为、招标评标过程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维度数据比对、分析,系统发现围标串标问题线索。全面应用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功能,防范不合理报价干扰交易活动。
二是开展防火墙建设。指导交易中心瞄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资源交易四大板块交易业务流程294个风险点,针对性制定299条内部风险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将风险防控措施内嵌到交易平台全流程中的各功能模块,加强风险分级管理,强化多方位监管,构建起防范、建设、惩处并举的交易平台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开展全平台安全防控。按照职责权限和保密时限要求,科学设定监管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市场主体操作人员的平台操作权限和项目信息公开范围,做到“没有权限的看不到,没有公开的看不到”,用有效的权限管理约束不规范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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