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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加入收藏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1月30日-2月6日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名称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二、服务内容(一)团组构成省商务厅2人,武汉市商务局、荆门市招商局、孝感市招商局各1人。(二)行程第一天,1月30日,周二,武汉-东京08:55  乘坐东航MU2615航班由武汉天河机场T3赴东京成田国际机场T215:00  拜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邀请其理事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共同举办中国湖北-日本经贸合作交流会17:00  拜会井关农机株式会社,推动襄阳东风井关智能农机检测研究院、农机关键总成制造项目合作 第二天,1月31日,周三,东京-横滨09:00  拜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10:00  拜会新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00  拜会日本湖北总商会,推动湖北企业在日本投资布局,并邀请商会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12:00  乘车由东京赴横滨14:00  拜访日本发条株式会社,推动襄阳汽车座椅项目16:00  拜访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襄阳在汽车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第三天,2月1日,周四,横滨-东京-大阪10:00  乘坐全日空航空NH019航班由东京羽田机场T2赴大阪伊丹机场14:00  拜访日中经济贸易中心,推动湖北与日本经贸往来,并邀请其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16:00  拜访金刚株式会社,推动武汉超薄电解铜箔CCL项目合作 第四天,2月2日,周五,大阪09:00  拜访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11:00  拜访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荆门在汽车线束等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15:00  拜会岩谷产业株式会社,推动孝感岩谷特种气体项目增资扩产 第五天,2月3日,周六,大阪-京都09:00  乘车由大阪赴京都14:00  拜访日本 I Peace公司,推动与武汉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合作16:00  拜访欧姆龙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在生命健康等领域的合作 第六天,2月4日,周日,京都-大阪-首尔09:00  拜访尼得科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市进一步开展项目合作11:00  乘车赴大阪关西国际机场15:25  乘坐釜山航空BX173航班由大阪关西国际机场T1赴仁川国际机场T1 第七天,2月5日,周一,首尔  09:00  拜访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邀请其社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11:00  拜访韩国Ecopro公司,推动与荆门在车用电池材料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14:00  拜访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16:00  拜访SK集团,推动与武汉在石油化工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第八天,2月6日,周二,首尔-武汉09:00  拜访翰昂系统株式会社,推进武汉汽车空调项目10:00  拜访圃美多集团,推动与荆门开展项目合作13:15  乘坐南航CZ6080由仁川国际机场T1返回天河国际机场T3(三)服务内容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翻译、保险费用和相关活动费用等。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四、报价内容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3.城市间交通费用;4.保险费用;5.签证费用;6.服务费;7.开具票据的税费;8.翻译费;9.相关活动费用。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六、其他要求(一)注意事项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2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七、联系方式027-85803182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130-26日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2人,武汉市商务局、荆门市招商局、孝感市招商局各1人。

(二)行程

第一天,130日,周,武汉-东京

08:55  乘坐MU2615航班由武汉天河机场T3东京成田国际机场T2

15:00  拜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邀请其理事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共同举办中国湖北-日本经贸合作交流会

17:00  拜会井关农机株式会社,推动襄阳东风井关智能农机检测研究院、农机关键总成制造项目合作

第二天,131日,周东京-横滨

09:00  拜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0:00  拜会新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00  拜会日本湖北总商会,推动湖北企业在日本投资布局,并邀请商会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2:00  乘车由东京赴横滨

14:00  拜访日本发条株式会社,推动襄阳汽车座椅项目

16:00  拜访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襄阳在汽车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第三天,21日,周横滨-东京-大阪

10:00  乘坐全日空航空NH019航班由东京羽田机场T2赴大阪伊丹机场

14:00  拜访日中经济贸易中心,推动湖北与日本经贸往来,并邀请其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6:00  拜访金刚株式会社,推动武汉超薄电解铜箔CCL项目合作

天,22日,周大阪

09:00  拜访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1:00  拜访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荆门在汽车线束等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15:00  拜会岩谷产业株式会社,推动孝感岩谷特种气体项目增资扩产

天,23日,周大阪-京都

09:00  乘车由大阪赴京都

14:00  拜访日本 I Peace公司,推动与武汉在医疗健康

领域的合作

16:00  拜访欧姆龙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在生命健康等

领域的合作

天,24日,周京都-大阪-首尔

09:00  拜访尼得科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市进一步开展项目合作

11:00  乘车赴大阪关西国际机场

15:25  乘坐釜山航空BX173航班由大阪关西国际机场T1赴仁川国际机场T1

天,25日,周首尔

  09:00  拜访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邀请其社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1:00  拜访韩国Ecopro公司,推动与荆门在车用电池材料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14:00  拜访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6:00  拜访SK集团,推动与武汉在石油化工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天,26日,周首尔-武汉

09:00  拜访翰昂系统株式会社,推进武汉汽车空调项目

10:00  拜访圃美多集团,推动与荆门开展项目合作

13:15  乘坐南航CZ6080由仁川国际机场T1返回天河国际机场T3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翻译、保险费用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用;

4.保险费用;

5.签证费用;

6.服务费;

7.开具票据的税费;

8.翻译费;

9.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126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2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027-858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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