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内容 | 行政处罚的 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 |
1 | 鄂药监武药处罚〔2023〕17号 | 湖北致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彭 亮 | 91420105MA7N9B78XA |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当事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八条,《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4日 |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