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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时珍堂巴东药业有限公司)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7 加入收藏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鄂药监恩施药罚〔2023〕1号生产销售劣药案时珍堂巴东药业有限公司李晓鹤914228237641428772该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0072401)被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经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为劣药。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生产该批次三棱,批量为281.5kg,2020年8月5日至2022年6月24日,该批次三棱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每公斤26元至38元不等,共计销售8512元。我局在2022年11月30日该你公司送达检验报告书时,该公司已经通过下游客户的业务员了解到该批次三棱抽检不合格,于前一天(11月29日)启动了召回方案,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召回工作,累计召回20.24kg,共计614.88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17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决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召回的该批次三棱(批号20072401),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主动履行2023.4.2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4.12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鄂药监恩施药罚〔2023〕1号

生产销售劣药案

时珍堂巴东药业有限公司

李晓鹤

914228237641428772

该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0072401)被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经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为劣药。经查,该公司于2020724日生产该批次三棱,批量为281.5kg202085日至2022624日,该批次三棱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每公斤26元至38元不等,共计销售8512元。我局在20221130日该你公司送达检验报告书时,该公司已经通过下游客户的业务员了解到该批次三棱抽检不合格,于前一天(1129日)启动了召回方案,于20221228日完成召回工作,累计召回20.24kg,共计614.88元。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17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决定给予处罚如下:1.没收召回的该批次三棱(批号20072401),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

主动履行2023.4.2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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