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0 加入收藏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1鄂药监荆州药处罚〔2023〕1号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生产、销售不合格制剂案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江涛12421003421597968J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配制的批号221017的麝酚樟薄洗剂,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查]装量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2022药5506)。该院于2022年10月17日配制批号为221017的麝酚樟薄洗剂120瓶。10瓶用于检验,入库110 瓶,销售单价为18 元/瓶,货值金额1980元。10月27日,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2瓶。12月13日,该院收到不合格报告,立即将尚未销售的该批次产品下架封存、停止使用。至12月13日止已销售90瓶,剩余8瓶下架封存。零售价为18元/瓶,销售收入1620元。该院随即将封存的其中5瓶进行了复验,检验结果与检验院的检验报告一致。并及时展开使用质量回访、质量分析及评审工作,回访结果为药品有效且未发现不良反应。该院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制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七)项的规定,属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参照《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批号221017 的麝酚樟薄洗剂3 瓶,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主动履行。2023年4月4日履行完毕。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4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鄂药监荆州药处罚〔20231

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生产、销售不合格制剂案

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江涛

12421003421597968J

荆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配制的批号221017的麝酚樟薄洗剂,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查]装量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20225506)。该院于20221017日配制批号为221017的麝酚樟薄洗剂120瓶。10瓶用于检验,入库110 瓶,销售单价为18 /瓶,货值金额1980元。1027日,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2瓶。1213日,该院收到不合格报告,立即将尚未销售的该批次产品下架封存、停止使用。至1213日止已销售90瓶,剩余8瓶下架封存。零售价为18/瓶,销售收入1620元。该院随即将封存的其中5瓶进行了复验,检验结果与检验院的检验报告一致。并及时展开使用质量回访、质量分析及评审工作,回访结果为药品有效且未发现不良反应。该院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制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七)项的规定,属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参照《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批号221017 的麝酚樟薄洗剂3 瓶,没收违法所得;2、处罚款。

主动履行。

202344日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324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