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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2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3〕152号)精神,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是“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粮食之本。不让任何人掉队。”10月16日所在周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二、活动内容(一)举办启动仪式。举办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湖北主会场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市县、企业、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等参加。(二)开展“荆楚粮安记者行”主题采访活动。省粮食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织省级媒体记者开展主题采访,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农户、企业车间、储备库点,宣传一批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不断提高粮食流通依法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典型经验;挖掘一批积极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粮食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居民食物消费需求的创新做法;弘扬一批践行爱粮节粮、降油增绿、健康消费理念,着力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的模式路径,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市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荆楚粮安记者行”主题采访活动,并结合实际主动开展本地区宣传报道,形成粮食安全宣传报道矩阵。(三)挖掘推介典型案例。各地要面向大食物观全域和粮食产业全链条、各环节,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原则,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介一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把地域特色总结提炼出来、把典型经验树立起来、把亮点做法宣传推广出去,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于突出的典型案例,省相关部门将择优向上推荐、组织媒体重点报道。(四)创新开展宣教活动。省直和市州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科普宣传、实景参观、短视频直播、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多元膳食、健康消费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升活动互动性、增强公众参与感。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宣教引领作用,突出特色组织开放日活动,把践行大食物观、培育健康消费的理念落实到田间、仓房、车间、家庭、餐桌,不断增强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康消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传播力。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发改(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办出特色。各市州发改(粮食)部门于9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粮食局备案,10月2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报告、媒体报道、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二)注重宣传引导。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主要媒体,紧扣活动主题及特色亮点,把准导向基调,主动设置选题,创新叙事和传播方式,统筹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三)严守工作纪律。要加强活动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办活动。要把安全意识贯穿活动举办各环节,科学制定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各项服务保障,确保活动平稳推进、取得实效。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含材料报送情况)将继续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联系人:省粮食局肖竞,电话:027-88876180,邮箱hbslsjbgs@hblsj.gov.cn;省农业农村厅 张琼华,电话:027-87661015;省教育厅 许彬,电话:027-87328043;省科技厅 苏历华,电话:027-87135805;省妇联 高筠,电话:027-87232568。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3〕152号)精神,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是“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粮食之本。不让任何人掉队。”

10月16日所在周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启动仪式举办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湖北主会场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市县、企业、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等参加。

()开展荆楚粮安记者行”主题采访活动省粮食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织省级媒体记者开展主题采访,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农户、企业车间、储备库点,宣传一批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不断提高粮食流通依法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典型经验;挖掘一批积极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粮食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居民食物消费需求的创新做法;弘扬一批践行爱粮节粮、降油增绿、健康消费理念,着力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的模式路径,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市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荆楚粮安记者行”主题采访活动,结合实际主动开展本地区宣传报道,形成粮食安全宣传报道矩阵。

()挖掘推介典型案例。各地要面向大食物观全域和粮食产业全链条、各环节,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原则,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介一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把地域特色总结提炼出来、把典型经验树立起来、把亮点做法宣传推广出去,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于突出的典型案例,省相关部门将择优向上推荐、组织媒体重点报道。

(四)创新开展宣教活动。省直和市州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科普宣传、实景参观、短视频直播、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多元膳食、健康消费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升活动互动性、增强公众参与感。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宣教引领作用,突出特色组织开放日活动,把践行大食物观、培育健康消费的理念落实到田间、仓房、车间、家庭、餐桌,不断增强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康消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发改(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办出特色。各市州发改(粮食)部门于9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粮食局备案,10月2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报告、媒体报道、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主要媒体,紧扣活动主题及特色亮点,把准导向基调,主动设置选题,创新叙事和传播方式,统筹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加强活动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办活动。要把安全意识贯穿活动举办各环节,科学制定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各项服务保障,确保活动平稳推进、取得实效。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含材料报送情况)将继续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

联系人:

省粮食局肖竞,电话:027-88876180,邮箱hbslsjbgs@hblsj.gov.cn;

省农业农村厅 张琼华,电话:027-87661015;

省教育厅 许彬,电话:027-87328043;

省科技厅 苏历华,电话:027-87135805;

省妇联 高筠,电话:027-872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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