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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6月事故和灾害统计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0 加入收藏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6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5起、死亡81人,同比减少88起、43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1-6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88起、死亡487人,同比减少338起、158人,分别下降36.5%、24.5%。其中,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2起、18人。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一)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75起、死亡90人,同比减少41起、28人,分别下降35.3%、23.7%。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其中: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6起、11人。建筑施工事故41起、死亡44人,同比减少9起、6人,分别下降18.0%、12.0%。化工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1人。工贸事故20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20起、11人,分别下降50.0%、29.7%。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1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下降26.7%,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6.3%。煤矿、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二)道路运输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道路运输事故485起、死亡366人,同比减少298起、135人,分别下降38.1%、27.0%。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铁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5起、2人。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其他事故19起、死亡23人,同比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26.7%、27.8%。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三)较大事故情况。较大事故5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2起、18人。(四)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情况。6月份,从应急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统计的数据来看,全省现场检查次数1342次,行政处罚1次,处罚率0.07%。而从省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系统统计的数据来看,全省现场检查次数1762次,行政处罚90次,处罚率5.1%。两个系统数据差距较大,亟待解决。二、自然灾害情况6月,洪涝、风雹灾害共造成我省16市(州、直管市)65县(市、区)116.6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2人,转移安置2445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15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9.4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12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3915间;直接经济损失8.48亿元。今年6月灾情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9.1%、74.4%、111.7%、69.7%、13.3%;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间数分别下降30.8%、35.6%;去年6月无因灾死亡人口。1-6月,洪涝、风雹灾害共造成我省17市(州、直管市、林区)74县(市、区)172.6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3人,转移安置6330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68.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0.9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207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6756间;直接经济损失12.57亿元。今年1-6月灾情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灾人口、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因灾倒塌房屋间数、因灾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9.3%、11.9%、1.8%、6.2%、56.2%、19.3%、44.9%;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上升50%。三、森林火灾情况2023年1-6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6起;2022年同期发生森林火灾19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8.7%。    四、形势研判和建议(一)7月份形势研判。一是夏季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较大。从我省近五年历史数据看,7月发生较大事故7起,其中道路运输3起,建筑施工1起,其他行业3起,均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2起原因为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1起为隧洞透水。夏季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污水池、市政管道等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易集聚、挥发、浓度增高,中毒窒息事故屡屡发生、风险较大。二是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从气候特点看,7月份是我省的梅雨期和盛夏期,高温、潮湿和雷电、强降雨、强对流天气等对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燃气等不利影响较大,灾害事故风险加大,6月2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富洋烧烤店操作间液化石油气(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三是高度警惕生产与安全脱节的问题。各地为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稳增长目标,可能利用三季度“黄金期”开足马力生产、项目建设超常规甚至违规加快进度,出现复工复产和新上项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仓促投入生产和建设运营、新员工未经培训上岗、安全投入不足、老旧装置更新检维修不及时带病运转,以及超强度、超能力和超作业时间连轴转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现象,容易引发事故。四是近期瞒报事故出现苗头性倾向。近日,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弘霖煤矿瞒报6月27日发生的一起煤矿事故,该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山西忻州代县精诚矿业公司发生矿工死亡瞒报事件,两起瞒报事故引起网络舆情。上半年我省也核实群众举报3起瞒报一般事故。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部分地方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二)下步工作建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聚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文旅、消防、民爆、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特点,围绕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火、爆、塌、撞、淹、挤”等重要致灾因素和直接原因,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并制定科学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落实全国调查评估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防范惩治应急管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规定》,全面压实统计责任,督促县(市、区)自觉主动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及时进行数据核查,努力实现事故统计7天按时直报率达到90%以上、工矿商贸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达到100%。要严肃查处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并及时录入补报事故和举报查实事故,做到应报尽报、应补尽补。要严格做好事故报送工作,严禁未经正式调查就将事故草率定性为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意外事件等违反统计制度规定行为的发生。三是抓好汛期防汛救灾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织密织牢洪涝灾害防御安全网:严密防范江河湖库风险、严密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严密防范城市内涝、严密防范极端天气灾害、严密防范旅游安全问题、严密防范涝旱急转。要树牢“应急就是应战”意识,做到预警预报要准、应急响应要实、救援队伍要强、装备物资要足、应急救援要快,全面提升防汛救灾应急反应和处突能力水平。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5起、死亡81人,同比减少88起、43人。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1-6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88起、死亡487人,同比减少338起、158人,分别下降36.5%24.5%。其中,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2起、18人。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75起、死亡90人,同比减少41起、28人,分别下降35.3%23.7%。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其中:

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6起、11人。

建筑施工事故41起、死亡44人,同比减少9起、6人,分别下降18.0%12.0%

化工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1

工贸事故20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20起、11人,分别下降50.0%29.7%

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1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下降26.7%,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6.3%

煤矿、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二)道路运输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道路运输事故485起、死亡366人,同比减少298起、135人,分别下降38.1%27.0%。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

铁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5起、2人。

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

其他事故19起、死亡23人,同比增加4起、5分别上升26.7%27.8%。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

(三)较大事故情况。

较大事故5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2起、18人。

)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情况。

6月份,从应急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统计的数据来看,全省现场检查次数1342次,行政处罚1次,处罚率0.07%。而从省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系统统计的数据来看,全省现场检查次数1762次,行政处罚90次,处罚率5.1%。两个系统数据差距较大,亟待解决。

二、自然灾害情况

6月,洪涝、风雹灾害共造成我省16市(州、直管市)65县(市、区)116.6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2人,转移安置2445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15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9.4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12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3915间;直接经济损失8.48亿元。今年6月灾情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9.1%74.4%111.7%69.7%13.3%;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间数分别下降30.8%35.6%;去年6月无因灾死亡人口。

1-6月,洪涝、风雹灾害共造成我省17市(州、直管市、林区)74县(市、区)172.6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3人,转移安置6330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68.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0.9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207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6756间;直接经济损失12.57亿元。今年1-6月灾情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灾人口、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因灾倒塌房屋间数、因灾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9.3%11.9%1.8%6.2%56.2%19.3%44.9%;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上升50%

三、森林火灾情况

20231-6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6起;2022年同期发生森林火灾19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8.7%

    四、形势研判和建议

(一)7月份形势研判。

夏季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较大从我省近五年历史数据看,7发生较大事故7起,其中道路运输3起,建筑施工1起,其他行业3,均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2起原因为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1起为隧洞透水。夏季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污水池、市政管道等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易集聚、挥发、浓度增高,中毒窒息事故屡屡发生、风险较大

二是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从气候特点看,7月份是我省的梅雨期和盛夏期,高温、潮湿和雷电、强降雨、强对流天气等对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燃气等不利影响较大,灾害事故风险加大,62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富洋烧烤店操作间液化石油气(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31人死亡,7受伤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三是高度警惕生产与安全脱节的问题各地为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稳增长目标,可能利用三季度“黄金期”开足马力生产、项目建设超常规甚至违规加快进度,出现复工复产和新上项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仓促投入生产和建设运营、新员工未经培训上岗、安全投入不足、老旧装置更新检维修不及时带病运转,以及超强度、超能力和超作业时间连轴转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现象,容易引发事故。

四是近期瞒报事故出现苗头性倾向近日,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弘霖煤矿瞒报627日发生的一起煤矿事故,该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山西忻州代县精诚矿业公司发生矿工死亡瞒报事件,两起瞒报事故引起网络舆情。上半年我省也核实群众举报3起瞒报一般事故。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部分地方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二)下步工作建议。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聚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文旅、消防、民爆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特点,围绕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火、爆、塌、撞、淹、挤”等重要致灾因素和直接原因,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并制定科学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落实全国调查评估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防范惩治应急管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规定》,全面压实统计责任,督促县(市、区)自觉主动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及时进行数据核查,努力实现事故统计7天按时直报率达到90%以上、工矿商贸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达到100%。要严肃查处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并及时录入补报事故和举报查实事故,做到应报尽报、应补尽补。要严格做好事故报送工作,严禁未经正式调查就将事故草率定性为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意外事件等违反统计制度规定行为的发生。三是抓好汛期防汛救灾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织密织牢洪涝灾害防御安全网:严密防范江河湖库风险、严密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严密防范城市内涝、严密防范极端天气灾害、严密防范旅游安全问题、严密防范涝旱急转。要树牢“应急就是应战”意识,做到预警预报要准、应急响应要实、救援队伍要强、装备物资要足、应急救援要快,全面提升防汛救灾应急反应和处突能力水平。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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