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省水利厅组织修订了《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子邮件(276518768@qq.com)或信函反馈。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廖德真
联系电话:027-87221710
通讯地址:湖北省水利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附件:《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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