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25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监督检查由省自然资源厅具体组织,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协助实施,被检查土地估价机构配合完成。(二)检查对象。按全省2023年已备案176家土地估价机构的20%随机抽取,本年度确定35家土地估价机构为监督检查对象(附件1)。(三)检查人员。从《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附件2)。二、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年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关于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执业情况。重点检查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跨行业多重备案;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签署本人未承担业务的评估报告、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等问题。(二)关于土地估价机构执业情况。重点检查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出具虚假土地评估报告或有重大遗漏的土地评估报告;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存在虚假备案情况;非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签署报告;变更备案后逾期不报;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三、实施步骤(一)机构自查(7月31日前)。被抽查机构和人员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将报告及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lyc6100@163.com。(二)后台审查(8月1日至9月30日)。省厅组织检查人员和行业专家,依托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系统和相关资料,对抽查机构和人员备案信息进行系统比对核查,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报告。(三)实地核查(10月8日至11月30日)。结合机构(协会)自查和资料审查情况,选取有明确问题线索的机构、部分新备案机构及具有其他特别情形的机构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座谈了解、现场问询、调阅资料等形式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监督检查结论。(四)总结公示(12月1日至12月15日)。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上传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涉及行政处罚的按规定时限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有关要求(一)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工作、廉洁、保密等规定要求,做到过程留痕,公平公正监督,阳光透明检查。(二)做到真查实改。严格落实机构自查、后台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整改问题,加强针对性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行业规范管理。(三)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监督检查良好氛围,将监督检查结果和行业监管情况合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省行业协会要结合检查结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健全完善行业信用档案。联系人:谢正彪、段洋;联系电话:027-86656040。附件:1.2023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抽查机构名单2.2023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3年7月18日附件:附件1:2023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抽查....doc附件2:2023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doc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监督检查由省自然资源厅具体组织,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协助实施,被检查土地估价机构配合完成。

(二)检查对象。按全省2023年已备案176家土地估价机构的20%随机抽取,本年度确定35家土地估价机构为监督检查对象(附件1)。

(三)检查人员。从《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年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关于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执业情况。重点检查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跨行业多重备案;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签署本人未承担业务的评估报告、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等问题。

(二)关于土地估价机构执业情况。重点检查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出具虚假土地评估报告或有重大遗漏的土地评估报告;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存在虚假备案情况;非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签署报告;变更备案后逾期不报;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机构自查(7月31日前)。被抽查机构和人员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将报告及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lyc6100@163.com。

(二)后台审查(8月1日至9月30日)。省厅组织检查人员和行业专家,依托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系统和相关资料,对抽查机构和人员备案信息进行系统比对核查,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报告。

(三)实地核查(10月8日至11月30日)。结合机构(协会)自查和资料审查情况,选取有明确问题线索的机构、部分新备案机构及具有其他特别情形的机构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座谈了解、现场问询、调阅资料等形式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监督检查结论。

(四)总结公示(12月1日至12月15日)。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上传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涉及行政处罚的按规定时限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工作、廉洁、保密等规定要求,做到过程留痕,公平公正监督,阳光透明检查。

(二)做到真查实改。严格落实机构自查、后台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整改问题,加强针对性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行业规范管理。

(三)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监督检查良好氛围,将监督检查结果和行业监管情况合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省行业协会要结合检查结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健全完善行业信用档案。

联系人:谢正彪、段洋;联系电话:027-86656040。

附件:1.2023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抽查机构名单

2.2023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