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联网收费中心:
为促进地方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咸通高速咸宁东站至桂花站点对点双向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路段:咸通高速咸宁东站至桂花站点对点双向路段。
二、优惠对象:通行上述路段的6类货车(总轴数6轴,不含专项作业车)。
三、优惠幅度:对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6类货车(总轴数6轴,不含专项作业车),先给予应交通行费5%的基本优惠,再按基本优惠后应交通行费金额给予45%的差异化优惠。
四、实施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0:00起实施,实施期暂定1年。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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