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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1)整改情况公示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9 加入收藏
宜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1)整改情况公示日期:2024-01-29 19:1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整改工作
日期:2024-01-29 19:1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李敏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整改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宜昌、荆州等地还存在单个企业被确认为化工园区的情况。

  二、整改目标

  严格项目入园,促进园区规范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兴山县白沙河化工园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完善“电子围栏”、智能监控等封闭化管理设施,对消防系统全面提档升级。

  (二)2022年4月底前,制定《宜昌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化工园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兴山县白沙河化工园制定“一园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园区安全风险评估。

  (三)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指导兴山县白沙河化工园创建为“D类园区”,2022年4月底前完成市级初步认定,及时上报开展省级认定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2022年6月20日,市人民政府对《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兴山化工园优化调整及空间拓展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将白沙河化工园片区、刘草坡化工园片区和大礼溪工业园合并优化调整为兴山化工园。兴山化工园先后开展了片区消防系统技术改造,配备消防设备设施;分片区完成封闭化管理、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各片区应急物资储备;完成全域道路硬化,实现园区运输规范化管理;开展环保综合治理提升,对污水系统进行提档升级,实现废气全部回收,废渣综合利用;开展应急池扩容改造,建成三个片区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管网。2023年,园区又投入2500余万元完善双电源、双水源建设,建成大礼溪消防站、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大礼溪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和事故应急池。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2021年12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宜昌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化工园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兴山白沙河化工园、刘草坡化工园于2022年4月分别编制完成“一园一案”安全整治报告,开展了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2022年8月,编制完成兴山化工园“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并于2023年6月进行了修订。根据“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系统地开展了整治提升工作。2023年6月,兴山化工园被确定为我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

  (三)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2022年9月,兴山县化工园管理委员会成立,园区健全了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配优配齐管理人员,编制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配套功能设施建设。2023年11月,申请省级复核认定,2023年12月7日,通过省级复核,确认兴山化工园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

  五、验收情况

  (一)市级自行验收情况。2022年8月,市经信局组成市级验收组,严格按照省、市验收销号相关工作要求,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市级自行验收,同意验收通过。

  (二)省级验收情况。2023年12月21–22日,省经信厅组织对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1)进展情况开展了验收。2024年1月23日,省经信厅函告,省序号31任务已经整改完成。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9日)向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泽勋 联系电话:0717–678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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