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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说明】《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起草说明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22 加入收藏
为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2021年7月21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现试行期即将结束,我们根据试运行情况对《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起草了《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2021年1月13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药品上市后变更的管理要求,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制定本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的沟通交流程序,以及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管理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为落实《办法》有关要求,省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二、政策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起草过程《细则》(试行)实施以来,省药监局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我省《细则》(试行)反馈的一些问题和建议,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代表就《实施细则》架构及内容进行讨论,于2023年3月形成《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为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2021年7月21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现试行期即将结束,我们根据试运行情况对《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起草了《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113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药品上市后变更的管理要求,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制定本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的沟通交流程序,以及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备案管理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为落实《办法》有关要求,省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起草过程

《细则》(试行)实施以来,省药监局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我省《细则》(试行)反馈的一些问题和建议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代表就《实施细则》架构及内容进行讨论,于20233月形成《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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