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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粮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3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总体情况2023年,省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粮食工作中心和社会公众关注焦点,扎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全面助力粮食流通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清廉机关建设。(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解读方式,积极回应关切,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年共更新政务网站信息1813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92条,发布其他信息1021条,网站访问量累计达96.7万人次;发布图文解读4次、文字解读2次、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3期,网站新增专题1个。(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合理满足群众信息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精准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2件,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申请已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修订《湖北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严格公文办理程序,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创新政策文件解读,用图文方式解读《湖北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栏目设置,优化平台功能,及时转载和发布重要新闻和文件等各类重要信息。制作“爱粮节粮宣传”专题,持续做好粮食节约工作的宣传。设立“人才名单”“项目名单”“应急企业”等查询功能,满足公众查询粮食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定期开展网站问题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平台建设高效。(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调度等方式,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开展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实施行政处罚5宗,没有实施行政强制;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2114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5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件已按照《条例》要求予以公开并按时答复;1件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申请已办结)。(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00003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000002(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2000002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000001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针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公开渠道需要更加多元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修订完善《湖北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湖北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均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了解读,加强了新闻媒体对粮食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从总体情况看,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等,认真梳理、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提高政策信息发布质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注重媒体宣传报道,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处理收取任何费用。(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其中省“两会”期间口头意见建议2件、正式建议提案10件(会办件6件、主办件4件);4件主办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及时规范答复,其中4件主办件的答复情况在政务网站予以了公开。(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重点领域公开所涉及的粮食宏观调控、仓储安全、粮油产业、执法督查、粮油标准、机关党建等信息,全部通过政务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予以了公开,共发布信息124条。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粮食工作中心和社会公众关注焦点,扎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全面助力粮食流通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清廉机关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解读方式,积极回应关切,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年共更新政务网站信息1813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92条,发布其他信息1021条,网站访问量累计达96.7万人次;发布图文解读4次、文字解读2次、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3期,网站新增专题1个。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合理满足群众信息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精准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2件,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申请已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修订《湖北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严格公文办理程序,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创新政策文件解读,用图文方式解读《湖北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栏目设置,优化平台功能,及时转载和发布重要新闻和文件等各类重要信息。制作“爱粮节粮宣传”专题,持续做好粮食节约工作的宣传。设立“人才名单”“项目名单”“应急企业”等查询功能,满足公众查询粮食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定期开展网站问题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平台建设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调度等方式,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开展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实施行政处罚5宗,没有实施行政强制;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件已按照《条例》要求予以公开并按时答复;1件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申请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公开渠道需要更加多元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修订完善《湖北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湖北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均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了解读,加强了新闻媒体对粮食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从总体情况看,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等,认真梳理、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提高政策信息发布质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注重媒体宣传报道,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处理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其中省“两会”期间口头意见建议2件、正式建议提案10件(会办件6件、主办件4件);4件主办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及时规范答复,其中4件主办件的答复情况在政务网站予以了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重点领域公开所涉及的粮食宏观调控、仓储安全、粮油产业、执法督查、粮油标准、机关党建等信息,全部通过政务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予以了公开,共发布信息1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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