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公费医疗工作会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对2022年公费医疗审计结果进行核对,对相应报销人员作相关政策依据的解释说明,并指导完善报销手续,完成整改事项。
(二)对2023年公费医疗按季度进行审核。
1.单据接收及现场审核。接收、登记在职人员报销单据,现场进行单据审核,对报销人员作相应政策依据解释说明;同老干处负责同志核对接收单据,按照财务流程与老干处负责同志完成审核中、审核后的信息反馈,确认审核结果等。对季度报销存在的问题,审核完成后乙方需安排时间集中进行现场解答;对其他单独咨询问题,及时进行回复答疑。
2.汇总审核数据。按财务要求编制季度审核汇总表(含现金报销明细表、现金报销汇总表、医院挂账报销明细表、医院挂账报销汇总表等),其中注明:扣款项目、药品名称、扣款金额等,医院挂账人员按医院名称、就诊月份编制明细表,其中:注明总额、个人负担金额、扣款缘由(扣款项目、药品名称、扣款金额等)。公医办要求完成系统录入,编制季度、年度报表等。
3.按财务管理要求保管单据,装订会计凭证等;做好数据保管存盘、数据年度保存,年度结转等。
4.服务过程中及时与我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并及时处理与公费医疗报销及审核等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四、服务要求:
服务商需提供专业财务人员开展相应工作,服务中态度良好,遵纪守法,按照我方要求依法、依约、依规完成各项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采购商必须熟悉湖北省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及其具体规定,熟悉湖北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制度及具体规定,按照相应要求完成报销审核工作。
(二)采购商必须遵守我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财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如未达到单位服务要求,按照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相应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三)因公费医疗政策变动导致合同终止的,财务处应完成同服务商的清算,按照合同履行情况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四)采购商领取询价(单)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2:30前送至我单位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
联系人:余丽 027-85775623
湖北省商务厅财务处
2023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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