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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09 加入收藏
2022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法治体系,在工作领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要求,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引领,及时跟进学思践悟。今年以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4次法治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世荣教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题开展辅导授课,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内容。今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工作会议后,局党组结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际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组织全局干部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力争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专班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局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局系统《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事前谋划、事中检查、事后总结、及时督促、适时指导。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专班人员。三是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决执行依法决策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对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综合监管联动执法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进一步落实《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通过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组织法治建设调研、督查工作。11-12月,我局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检查、督查,分赴17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打击围标串标违法活动。全年共派出25个调研组,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对局系统法治建设进行指导,覆盖全省市(州)、县。在巴东县组织召开了全省综合监管联动执法现场会,推广巴东县、大冶市、房县试点经验,组织各试点市县交流座谈。二、规范制度建设,抓好制度供给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统一指导,推动以管委会名义制发政策性文件3件;强化部门间合力,联合部分省直厅局共同制定指导性文件4件;强化全省系统指导,以局的名义制定政策性、操作性文件6件。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加强对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起草、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审核、备案等程序开展制度建设,落实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我局出台的2份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征求意见30天,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全部按要求报省司法厅备案并挂网公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目录化管理的要求,未纳入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网公开的文件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强化制度清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共清理保留有效文件33件。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指导全省推进制度清理,根据《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四个清理”要求和标准,我局审查了全省各地各部门关于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拟废止和修订的25个文件。三、积极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健全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2022年以来,我们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管委会层面,推动出台了《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提出了16条措施;出台《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容错清单(第二批)》,对“51020”企业、龙头民营实体企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型和绿色环保低碳型企业、疫情防控贡献突出企业等列出12项适用容错情形;在部门层面,联合省住建厅推动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若干措施》,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在操作层面,制定了《支持区域协同发展措施》,提出了8条措施,支持武汉城市圈和“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跨区域交易;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工作指南》《“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修复指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审核工作要点(2022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正向激励工作指引》《在线监管工作指引》;在探索层面,出台了“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等15个工作指引。切实简化交易流程、精简交易环节,让招投标更方便更简便更轻便、跑出交易“加速度”。2022年,我局在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正向激励守信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经验做法先后3次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转发推广,先后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4次,省直部门通报、表彰和经验推广35次。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要求,全面修订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编制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容错清单(第二批)》,指导全省系统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行容错、警示教育、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信用修复等措施。前三季度全省系统对市场主体实施容错92件,涉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等97个,对市场主体不予行政处罚130件,涉及项目资金额5.5亿元;免于行政处罚14件,涉及项目金额1.4亿元;减轻或从轻处罚8件,涉及项目金额0.8亿元。三是试点改革稳步推进。落实以降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效管好一件事”“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综合监管联动执法”“一网通投”“评定分离”等改革试点工作。省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对试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文件和措施,试点地区同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落实方案,通过推行试点改革,有效降低市场主体投标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四、规范执法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落实“一案一卷”、两人(以上)办案、逐级审核、集体审议等制度规定,对笔录、书证以及影像资料进行集中归档保存。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明确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审核标准,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报送行政负责人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了年度“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发现问题。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推动全省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促各市、州、县及时上报行政执法决定并在省局网站集中公示曝光,对违法行为集中量化记分,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动“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试点。明确大冶市、房县、东宝区、孝南区、随县、巴东县、天门市等7县(市、区)为“综合监管、联动执法”试点地区,印发《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先行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在试点地区统一监管机构、实施办公联席,实现随机联合向制度规范转变;统一监管队伍,实施力量联合,实现人员分散向力量聚合转变;统一监管平台,实施信息联通,实现信息不畅向互联共享转变;统一监管流程,实施检查联动,实现效率低下向集约高效转变;统一监管执法,实施案件联办,实现被动受理向主动监督转变。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指导全省系统牵头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截至三季度,全省系统共抽查项目1542个,发现问题85个,作出行政处理90件。在省本级,我局会同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交易(采购)中心,对在省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联合检查。共抽查50个项目,发现2个方面的问题,涉及3个项目、4个相对人,所有问题均已依法处理完毕,检查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局法规处被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为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成绩突出单位。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能力不断加强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促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高效规范。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培训强化系统干部素质提升、上派下挂强化系统内部学习交流。一是举办线上法治培训。局领导带头参加“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局法规处每季度按处室督办学习进度,我局全体干部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培训专栏”中开辟专题学习栏目,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法治系列视频培训课程,供系统干部和市场主体自主学习,5月7日上线至今,参训人员近600人。二是举办全省系统法治专题培训。针对全省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3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规内容,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为我局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报告。通过实践活动收集了解全省各地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编印工作简报55期,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工作3次,全省系统培训参会共计140人次。六、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法治环境一是推进“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赴中建三局、省联投集团、省工建、武船等多家央企、国企及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和政策宣传。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与省工商联共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民营经济发展。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政策措施意见,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制度,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招投标200问、招投标实务50问和省国有企业招投标50问,为市场主体参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帮助。二是主动提供政策解读服务。先后接受了各类市场主体以及省纪委、审计厅等单位关于招标投标工作政策问题咨询140余件,认真就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问题依法作出解释、说明,提出了法律咨询意见。强化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在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后,主动在局门户网站进行政策解读,辅以案例、数据,让市场主体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七、存在的不足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距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有差距,主要体现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深入学习不够;普法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普法形式过于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等方面。八、2023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依法治国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常态化专题学习研究,进行系统性部署安排。局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全局干部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强化制度供给。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探索建立系统内法治建设的长效监督机制。将落实制度清理长效机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在“清、减、降”上下功夫。三是加强法治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立足公共资源监督执法职能,充实壮大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强化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实行轮岗、交流等制度,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的行政执法队伍。四是探索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在新时代跟上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掌握新方法,着眼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湖北建设的新要求,破除依法行政的新问题,开门问策、问计于民,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取上门服务、组织座谈等形式向企业征询意见,强化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的工作方式转变。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管委会、局的各类政策、制度进行线上及时解读,对线上法规制度咨询的在线解答工作进一步规范,印制办事指南等手册方便市场主体查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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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法治体系,在工作领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要求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引领,及时跟进学思践悟今年以来,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4次法治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世荣教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题开展辅导授课,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内容。今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工作会议,局党组结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际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组织全局干部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力争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专班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局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局系统《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事前谋划、事中检查、事后总结、及时督促、适时指导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专班人员。

三是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决执行依法决策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综合监管联动执法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进一步落实《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通过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是组织法治建设调研、督查工作。11-12月,我局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检查、督查,分赴17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打击围标串标违法活动。全年共派出25个调研组,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对局系统法治建设进行指导,覆盖全省市(州)、县。在巴东县组织召开了全省综合监管联动执法现场会,推广巴东县、大冶市、房县试点经验,组织各试点市县交流座谈。

二、规范制度建设,抓好制度供给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统一指导,推动以委会名义制发政策性文件3件强化部门间合力,联合部分省直厅局共同制定指导性文件4强化全省系统指导,以的名义制定政策性、操作性文件6件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加强对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起草、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审核、备案等程序开展制度建设,落实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我局出台的2份规范性文件全公开征求意见30天,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全部按要求报省司法厅备案并挂网公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目录化管理的要求,未纳入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网公开的文件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是强化制度清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共清理保留有效文件33件。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指导全省推进制度清理,根据《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四个清理”要求和标准,我局审查了全省各地各部门关于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拟废止和修订的25个文件。

三、积极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2022年以来,我们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管委会层面,推动出台了《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提出了16条措施;出台《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容错清单(第二批)》,对“51020”企业、龙头民营实体企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型和绿色环保低碳型企业、疫情防控贡献突出企业等列出12项适用容错情形;在部门层面,联合省住建厅推动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若干措施》,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在操作层面,制定了《支持区域协同发展措施》,提出了8条措施,支持武汉城市圈和“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跨区域交易;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工作指南》《“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修复指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审核工作要点(2022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正向激励工作指引》《在线监管工作指引》;在探索层面,出台了“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等15工作指引。切实简化交易流程、精简交易环节,让招投标更方便更简便更轻便、跑出交易“加速度”。2022年,我局在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正向激励守信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经验做法先后3次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转发推广,先后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4次,省直部门通报、表彰和经验推广35次。

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要求,全面修订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编制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容错清单(第二批)》,指导全省系统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行容错、警示教育、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信用修复等措施。前三季度全省系统对市场主体实施容错92件,涉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等97个,对市场主体不予行政处罚130件,涉及项目资金额5.5亿元;免于行政处罚14件,涉及项目金额1.4亿元;减轻或从轻处罚8件,涉及项目金额0.8亿元。

三是试点改革稳步推进。落实以降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效管好一件事”“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综合监管联动执法”“一网通投”“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省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对试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文件和措施,试点地区同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落实方案,通过推行试点改革,有效降低市场主体投标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规范执法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落实一案一卷两人(以上)办案、逐级审核、集体审议等制度规定,笔录、书证以及影像资料进行集中归档保存。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明确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审核标准,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报送行政负责人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了年度“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发现问题。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推动全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促各及时上报行政执法决定并在省局网站集中公示曝光,对违法行为集中量化记分,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推动“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试点。明确大冶市、房县、东宝区、孝南区、随县、巴东县、天门市等7县(市、区)为“综合监管、联动执法”试点地区,印发《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先行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在试点地区统一监管机构、实施办公联席,实现随机联合向制度规范转变;统一监管队伍,实施力量联合,实现人员分散向力量聚合转变;统一监管平台,实施信息联通,实现信息不畅向互联共享转变;统一监管流程,实施检查联动,实现效率低下向集约高效转变;统一监管执法,实施案件联办,实现被动受理向主动监督转变。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指导全省系统牵头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截至三季度,全省系统共抽查项目1542个,发现问题85个,作出行政处理90件。在省本级,我局会同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交易(采购)中心,对在省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联合检查。共抽查50个项目,发现2个方面的问题,涉及3个项目、4个相对人,所有问题均已依法处理完毕,检查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局法规处被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为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成绩突出单位。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不断加强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促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高效规范。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培训强化系统干部素质提升、上派下挂强化系统内部学习交流

一是举办线上法治培训。局领导带头参加“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局法规处每季度按处室督办学习进度,我全体干部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培训专栏”中开辟专题学习栏目,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法治系列视频培训课程,供系统干部和市场主体自主学习,5月7日上线至今,参训人员600人。

二是举办全省系统法治专题培训针对全省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3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规内容,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为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报告。通过实践活动收集了解全省各地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编印工作简报55期,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工作3次,全省系统培训参会共计140人次。

六、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赴中建三局、省联投集团、省工建、武船等多家央企、国企及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和政策宣传。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与省工商联共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民营经济发展。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政策措施意见,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制度,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招投标200问、招投标实务50问和省国有企业招投标50问,为市场主体参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帮助。

二是主动提供政策解读服务。先后接受了各类市场主体以及省纪委、审计厅等单位关于招标投标工作政策问题咨询140余件,认真就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问题依法作出解释、说明,提出了法律咨询意见。强化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在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后,主动在局门户网站进行政策解读,辅以案例、数据,让市场主体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七、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距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有差距,主要体现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深入学习不够;普法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普法形式过于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等方面。

、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依法治国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常态化专题学习研究,进行系统性部署安排。局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全局干部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是强化制度供给。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探索建立系统内法治建设的长效监督机制。将落实制度清理长效机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在“清、减、降”上下功夫。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足公共资源监督执法职能,充实壮大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强化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实行轮岗、交流等制度,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是探索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在新时代跟上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掌握新方法,着眼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湖北建设的新要求破除依法行政的新问题,开门问策、问计于民,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取上门服务组织座谈形式企业征询意见,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工作方式转变。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管委会、局各类政策、制度进行线上及时解读,对线上法规制度咨询在线解答工作进一步规范,印制办事指南手册方便市场主体查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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