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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8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体育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9 加入收藏
一是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扩大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2022年6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2〕16号),文件从7个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是我省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领域最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湖北省全民健身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为推动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建设。针对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我们从“系统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有效供给”方面,提出了5大举措:1.落实规划建设。统筹考虑本地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模布局,科学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2.增加用地供给。依法依规用好城市空闲土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全民健身设施用地;3.完善居住社区配套。新建居住区要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范配套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4.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旧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地下室等空间建设体育综合体;5. 扩大设施开放共享。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全民健身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二是以修订《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为准则,加强全民健身法治保障。2022年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新修订《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下称《条例》),是新时代我省体育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分总则、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七条。《条例》规定,全民健身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遵循科学文明、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三是以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为引领,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健身设施建设。自2018年以来,我局创新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累计投入体彩公益金近8亿元,建设项目1500多个,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普遍好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2022年,我局制定了《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第二个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布局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乡镇街道运动健身中心、村级文体广场、美丽乡村健身长廊、社区室外健身广场、社区智慧共享健身中心等7类项目。今年成功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10960万元、12个项目,省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3个、资金1500万元。2023年,我局投入体彩公益金近1亿元,建设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83个,这些资金的投入,项目的实施,引领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村(社区)文体广场等建设,不断补齐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四是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依托,补齐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短板。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新增社区体育健身场地44.55万平方米,新增设置慢行系统(健身步道等)小区807个。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将健身场地设施作为满足居民改善型和便利性生活需求的完善类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标准,按照完整社区标准,重点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配套设施完善;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各地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积极发行专项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五是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载体,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以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裁判员、社会体育教练员培训为抓手,培养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名、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300余名,社会体育教练员700余名,社会体育项目裁判员1000余名。在2022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交流展示大会上,湖北代表队荣获7个一等奖,排名全国第二,充分展示了湖北全民健身成果。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一线,送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深入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五项五进”、全民健身公益行、全民健身大讲堂“荆楚行”等科学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民健身专家、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让科学健身指导走进千家万户,走近群众身边。积极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成功采集监测样本3万余份。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资助全省50%以上县市开展达标测验活动。落实体育总局体卫融合要求,打造武汉市社区运动健康中心试点。附件:


一是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扩大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2022年6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2〕16号),文件从7个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是我省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领域最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湖北省全民健身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为推动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建设。针对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我们从“系统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有效供给”方面,提出了5大举措:1.落实规划建设。统筹考虑本地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模布局,科学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2.增加用地供给。依法依规用好城市空闲土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全民健身设施用地;3.完善居住社区配套。新建居住区要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范配套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4.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旧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地下室等空间建设体育综合体;5. 扩大设施开放共享。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全民健身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是以修订《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为准则,加强全民健身法治保障。2022年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新修订《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下称《条例》),是新时代我省体育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分总则、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七条。《条例》规定,全民健身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遵循科学文明、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是以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为引领,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健身设施建设。自2018年以来,我局创新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累计投入体彩公益金近8亿元,建设项目1500多个,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普遍好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2022年,我局制定了《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第二个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布局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乡镇街道运动健身中心、村级文体广场、美丽乡村健身长廊、社区室外健身广场、社区智慧共享健身中心等7类项目。今年成功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10960万元、12个项目,省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3个、资金1500万元。2023年,我局投入体彩公益金近1亿元,建设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83个,这些资金的投入,项目的实施,引领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村(社区)文体广场等建设,不断补齐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

四是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依托,补齐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短板。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新增社区体育健身场地44.55万平方米,新增设置慢行系统(健身步道等)小区807个。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将健身场地设施作为满足居民改善型和便利性生活需求的完善类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标准,按照完整社区标准,重点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配套设施完善;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各地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积极发行专项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载体,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以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裁判员、社会体育教练员培训为抓手,培养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名、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300余名,社会体育教练员700余名,社会体育项目裁判员1000余名。在2022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交流展示大会上,湖北代表队荣获7个一等奖,排名全国第二,充分展示了湖北全民健身成果。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一线,送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深入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五项五进”、全民健身公益行、全民健身大讲堂“荆楚行”等科学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民健身专家、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让科学健身指导走进千家万户,走近群众身边。积极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成功采集监测样本3万余份。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资助全省50%以上县市开展达标测验活动。落实体育总局体卫融合要求,打造武汉市社区运动健康中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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