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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70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体育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9 加入收藏
一、关于简化社区体育组织成立条件社区体育组织是我省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2021年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33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登记管理。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备案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2022年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础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适当放宽在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加快审核办理程序,积极引导其依法登记。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相关负责人填写《湖北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2023年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聚焦为民服务、基层治理、养老托幼、文体娱乐、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补贴活动经费、公益创投竞赛等措施,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目前,社区体育组织成立在制度层面已基本健全,下一步省体育局将会同省民政厅,加强社区体育组织登记管理方面的督导检查,同时针对社区体育组织特性,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环境。二、关于给予社区体育组织专项支持近年来,省体育局、省财政厅贯彻落实财政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一定基础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进行补助。该《办法》2022年修订后,及时将县级及以上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纳入了补助范围,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在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更好服务体育社会组织和群众方面发挥作用。2019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推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2023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鼓励依托学校、体育场馆、体育中心、体校、社区、青少年宫等积极创办创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青少年俱乐部积极参与学生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技能培训”各试点地区也在积极试点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省体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的检查,鼓励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研究加强扶持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三、关于支持社区体育组织根据群众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提升社区凝聚力近年来,省体育局加大赛事活动资源向基层、向社区下沉,距今已筹办两届社区运动会。首届,赛制上全省17个市州举办分站赛,最后总决赛。第二届,赛制上设立启动仪式暨示范赛、县域普遍赛、市域选拔赛、区域片区赛、省域总决赛五级赛制,实现了省、市、县、乡、社区(村)五级联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参赛体验。在赛事筹办过程中,不乏社区体育组织报名参赛。此外,省体育局主办的全民健身大讲堂、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行、全民健身“五项五进”等活动,都将社区纳入活动举办地,充分发挥省级活动的示范效应,既加大了社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供给,也为社区体育组织提供组织赛事活动的培训和指引。下一步,省体育局还将进一步发挥省级赛事活动引领基层赛事活动的示范作用,打造群众身边、小型化、更亲民、常态化的赛事活动,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对赛事活动的需求。四、关于加强社区体育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的培训省体育局高度重视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体育骨干队伍建设。一是抓培训。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省、市、县三级体育部门分别按职权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晋升培训和再培训。截至2022年,湖北省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3万余名,其中国家级占总人数的0.5%,一级占7.9%,二级占28.5%,三级占63.1%。二是抓品牌。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搭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实践平台。省体育局发挥“五项五进”“大讲堂荆楚行”“公益行”3个省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市县两级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全省共有9个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入选国家项目库。三是抓提升。筹划湖北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将常年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起来开展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并做好常态跟踪、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一支遍布市州、面向一线“热心奉献、技能专业、服务基层”的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五、关于借助体育智慧平台赋能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省体育局近日印发了《湖北数字体育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总体构架、重点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并设计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模块,社区体育组织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附件:


一、关于简化社区体育组织成立条件

社区体育组织是我省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2021年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33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登记管理。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备案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2022年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础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适当放宽在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加快审核办理程序,积极引导其依法登记。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相关负责人填写《湖北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2023年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聚焦为民服务、基层治理、养老托幼、文体娱乐、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补贴活动经费、公益创投竞赛等措施,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目前,社区体育组织成立在制度层面已基本健全,下一步省体育局将会同省民政厅,加强社区体育组织登记管理方面的督导检查,同时针对社区体育组织特性,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环境。

二、关于给予社区体育组织专项支持

近年来,省体育局、省财政厅贯彻落实财政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一定基础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进行补助。该《办法》2022年修订后,及时将县级及以上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纳入了补助范围,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在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更好服务体育社会组织和群众方面发挥作用。2019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推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2023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鼓励依托学校、体育场馆、体育中心、体校、社区、青少年宫等积极创办创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青少年俱乐部积极参与学生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技能培训”各试点地区也在积极试点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省体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的检查,鼓励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研究加强扶持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关于支持社区体育组织根据群众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提升社区凝聚力

近年来,省体育局加大赛事活动资源向基层、向社区下沉,距今已筹办两届社区运动会。首届,赛制上全省17个市州举办分站赛,最后总决赛。第二届,赛制上设立启动仪式暨示范赛、县域普遍赛、市域选拔赛、区域片区赛、省域总决赛五级赛制,实现了省、市、县、乡、社区(村)五级联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参赛体验。在赛事筹办过程中,不乏社区体育组织报名参赛。此外,省体育局主办的全民健身大讲堂、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行、全民健身“五项五进”等活动,都将社区纳入活动举办地,充分发挥省级活动的示范效应,既加大了社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供给,也为社区体育组织提供组织赛事活动的培训和指引。下一步,省体育局还将进一步发挥省级赛事活动引领基层赛事活动的示范作用,打造群众身边、小型化、更亲民、常态化的赛事活动,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对赛事活动的需求。

四、关于加强社区体育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的培训

省体育局高度重视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体育骨干队伍建设。一是抓培训。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省、市、县三级体育部门分别按职权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晋升培训和再培训。截至2022年,湖北省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3万余名,其中国家级占总人数的0.5%,一级占7.9%,二级占28.5%,三级占63.1%。二是抓品牌。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搭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实践平台。省体育局发挥“五项五进”“大讲堂荆楚行”“公益行”3个省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市县两级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全省共有9个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入选国家项目库。三是抓提升。筹划湖北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将常年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起来开展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并做好常态跟踪、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一支遍布市州、面向一线“热心奉献、技能专业、服务基层”的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五、关于借助体育智慧平台赋能社区体育组织发展

省体育局近日印发了《湖北数字体育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总体构架、重点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并设计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模块,社区体育组织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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