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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732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体育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9 加入收藏
省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体育力量。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2022年6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2〕16号),文件从7个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是我省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领域最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湖北省全民健身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从推动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出要综合考虑城乡、区域、人群等因素,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地区和群众身边倾斜;将农村健身设施纳入村庄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实施,各级规划部门编制涉及健身设施规划时,要保障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健身需求;实现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覆盖,推动运动项目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向社区延伸、向乡村下沉。文件出台有力推动各级政府加强乡村体育建设,提升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全民健身法治保障,修订出台《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2022年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新修订《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下称《条例》),是新时代我省体育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分总则、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七条。《条例》规定,全民健身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遵循科学文明、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补齐乡村健身设施短板。自2018年以来,我局创新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累计投入体彩公益金近8亿元,建设项目1500多个,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普遍好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2022年,我局制定了《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第二个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布局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乡镇街道运动健身中心、村级文体广场、美丽乡村健身长廊、社区室外健身广场、社区智慧共享健身中心等7类项目。今年,成功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10960万元、12个项目,省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3个、资金1500万元。2023年,我局投入体彩公益金近1亿元,建设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83个,这些资金的投入,项目的实施,引领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村(社区)文体广场等建设,不断补齐乡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四是深化部门合作,推动乡村体育事业发展。2023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3﹞16号),提出了积极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民体育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光大乡村体育传统文化、不断加强农民体育宣传工作等五项主要任务,开展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品牌赛事打造、农民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农民体育融合发展推进、农民体育健身下乡服务等四项具体行动,为全省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2023年3-4月,省第九届农民运动会作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行业运动会在宜昌枝江成功举办,得到各方面的好评。2023年8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体育局在大冶市茗山乡举办湖北省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启动仪式,掀起乡村全民健身活动高潮。我们通过举办湖北省舞动荆楚•和美乡村健身行农民健身操(舞)片区赛,把舞台搭在乡村,让农民成为舞台主角。全省建成了5个全国农民“田径之乡”“中国龙狮之乡”及“国家级龙舟运动基地”,67个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建成17个武术、风筝、舞龙、钓鱼等省级农民体育运动项目基地。2019年潜江市浩口镇被中国农民体协授予第一批“全国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2022年沙洋县石桥镇、新洲区凤凰镇、大冶市刘仁八镇及枝江市同心村等4个镇村被中国农民体协授予第二批“全国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附件:

省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体育力量。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2022年6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2〕16号),文件从7个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是我省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领域最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湖北省全民健身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从推动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出要综合考虑城乡、区域、人群等因素,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地区和群众身边倾斜;将农村健身设施纳入村庄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实施,各级规划部门编制涉及健身设施规划时,要保障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健身需求;实现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覆盖,推动运动项目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向社区延伸、向乡村下沉。文件出台有力推动各级政府加强乡村体育建设,提升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全民健身法治保障,修订出台《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2022年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新修订《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下称《条例》),是新时代我省体育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分总则、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七条。《条例》规定,全民健身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遵循科学文明、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是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补齐乡村健身设施短板。自2018年以来,我局创新实施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累计投入体彩公益金近8亿元,建设项目1500多个,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普遍好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2022年,我局制定了《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第二个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布局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乡镇街道运动健身中心、村级文体广场、美丽乡村健身长廊、社区室外健身广场、社区智慧共享健身中心等7类项目。今年,成功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10960万元、12个项目,省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3个、资金1500万元。2023年,我局投入体彩公益金近1亿元,建设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83个,这些资金的投入,项目的实施,引领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村(社区)文体广场等建设,不断补齐乡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

四是深化部门合作,推动乡村体育事业发展。2023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3﹞16号),提出了积极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民体育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光大乡村体育传统文化、不断加强农民体育宣传工作等五项主要任务,开展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品牌赛事打造、农民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农民体育融合发展推进、农民体育健身下乡服务等四项具体行动,为全省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2023年3-4月,省第九届农民运动会作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行业运动会在宜昌枝江成功举办,得到各方面的好评。2023年8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体育局在大冶市茗山乡举办湖北省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启动仪式,掀起乡村全民健身活动高潮。我们通过举办湖北省舞动荆楚•和美乡村健身行农民健身操(舞)片区赛,把舞台搭在乡村,让农民成为舞台主角。全省建成了5个全国农民“田径之乡”“中国龙狮之乡”及“国家级龙舟运动基地”,67个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建成17个武术、风筝、舞龙、钓鱼等省级农民体育运动项目基地。2019年潜江市浩口镇被中国农民体协授予第一批“全国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2022年沙洋县石桥镇、新洲区凤凰镇、大冶市刘仁八镇及枝江市同心村等4个镇村被中国农民体协授予第二批“全国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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