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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建议书)、造价咨询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建议书)、造价咨询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日期:2024-02-01 08:55来源: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责任编辑:宜昌市公路局阅读量:  1.招标条件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

  1.招标条件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关于印发《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函[2023]198号),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建议书)、造价咨询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善溪窑村善窑一路(现省级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旁),项目征地80亩,建设:库房5000㎡(为便于大型应急装备进出,跨径不小于30m)、实训保障及备勤用房 3000㎡、应急演练场地约20000㎡,以及场区道路、给排水管网、强弱电、边坡防护、围墙、安防监控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投资2亿元,其中:土建费用1亿元,应急装备物资采购1亿元。(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1、负责本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报批工作;2、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方案),并协助招标人进行可研报批工作;3、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等工作,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设计、边坡防护设计、钢结构优化设计、给排水设计(含雨、污水管网设计)、道路设计、强弱电设计和消防设计等,要符合图审要求且满足项目功能需求;4、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5、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2.3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4年3月20日(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并通过施工图图纸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含建筑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信息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指标的,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条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2、近5年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设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4、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下同)。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上述人员应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 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领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17: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好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13582328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电话:13554550302

  联系人:饶玉龙、付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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