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文月)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31日上午,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依当事人申请,公开举行“宜昌城区某公司未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案”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主持人、书记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听证会,公积金中心相关科室职工参加旁听。
听证会按照《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法定流程进行,主要分为听证调查、举证质证、听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四个阶段。会上,案件调查人员陈述了基本案情及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出示了案件调查材料及相关证据,说明了行政处罚依据并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相应的陈述和辩解,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发表了意见。随后,双方围绕案涉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辩论。最后,双方分别陈述了最后意见。会后,双方在听证笔录上确认签字。
本次听证会是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听证程序遵循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为争议双方提供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既保证了行政主体执法的合法合规,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健全完善行政听证审理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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