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远安:“123”工作法实现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30 加入收藏
远安:“123”工作法实现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 日期:2024-01-30 18:47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城管委

  远安县城管局聚智谋方解难题,建立由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管理体系,多举措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制订“1个办法”,规范管理制度。制定《远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处置管理、消纳和综合利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具体要求,对建筑垃圾源头产生到资源化利用进行全面规范。构建“一个主管部门、多个实施主体、全县共同参与”管理模式,由县城市管理局主管建筑垃圾管理,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配合城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依靠“2个抓手”,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抓行业管理。实行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管理,并要求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证。联合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共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9件,私运、肆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抓考核评估。以全县全域常态化“清白工程”及“清垃圾”专项行动为载体,每月组织专班重点针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城镇综合管理考核评估,按照乡镇负责辖区村居、社区负责辖区小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此从源头规范城镇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倒逼建筑垃圾进场或回收利用,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畅通“3个渠道”,实现资源利用。畅通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资源利用三个渠道。建成远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鸣凤城区20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用于临时堆放小区居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定时定点由专车收运。消纳场采用分类处理工艺,对分拣出的砖渣及混凝土块等交由城区附近4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加工生产为砂石料、预制板等再生产品;工程弃土或砂石等其他不适宜加工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基坑回填、绿化种植、复耕还田、路基修复;木制材料通过分拣生产成复合燃烧物料、再生板材。现阶段,远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年入场建筑垃圾约3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约65%。有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共赢。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