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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申办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申办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01 14:55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高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市体育中心、市体校,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学校及企事业单位:

  2024年宜昌市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计划现已确定。根据《宜昌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2023-2026年)》(宜文旅〔2023〕6号)规定,凡具备承办赛事条件的单位,均可按照本年度竞赛计划,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承办相关赛事的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申办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申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相关合法资质文件(主要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拥有与竞赛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已经制定具体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四)已经确定体育竞赛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三、申办材料

  各项申请材料必须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办赛的函。

  (二)《申办报告》和《宜昌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申办表》,须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包括体育竞赛名称、承办单位名称等;

  2.承办该项赛事具备的场地、住宿、交通等条件;

  3.经费的来源和用途(经费预算);

  4.筹备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等;

  5.申办单位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事项。

  四、申办评审工作

  申办截止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竞赛活动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办单位进行评估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选择承办单位,综合衡量承办单位在竞赛组织、场地、器材、食宿、交通、气候、安全等方面的条件,确保竞赛工作顺利进行。承办单位确认后应签订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合同,并向社会公告。

  五、竞赛经费

  按照《宜昌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2023-2026年)》第九条“竞赛活动经费”的规定执行。

  六、申办材料报送

  各申办单位的申办材料,请于2024年2月21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竞技体育科

  联系人:林文航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二路2号

  电子邮箱:191683333@qq.com

  联系电话:15571765305
 

  附件:1.2024年宜昌市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计划

  2.2024年宜昌市青少年体育竞赛申办表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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