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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老年人可申请综合能力评估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加入收藏
为科学确定老年人需求类型、护理照料等级、政府补贴享受依据等,目前已印发《宜昌城区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积极申请,以作为享受福利政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贴、奖励补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此次综合能力评估是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健康状

  为科学确定老年人需求类型、护理照料等级、政府补贴享受依据等,目前已印发《宜昌城区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积极申请,以作为享受福利政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贴、奖励补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此次综合能力评估是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照护状况等进行评估,形成综合能力评估报告。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入住城区(不含夷陵区)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申请城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申请城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申请城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城区其他相关老年人福利政策或自愿申请评估的等六项条件之一的,均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通过“老年评估”微信小程序等申请综合能力评估。

  其中,入住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其他老年人福利政策等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评估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他自愿申请评估人员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行负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经复核评估能力等级维持原结果的,由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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