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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加入收藏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日期:2024-02-26 11:24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编辑:物业管理科阅读量:各县市区住建局,枝江市住保中心、当阳市房产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规建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苏省南京市雨花

各县市区住建局,枝江市住保中心、当阳市房产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规建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2.24”火灾和极端天气引发的房屋坍塌等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宜昌市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各地住建(住保)部门要全面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依法切实履行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及时制止,采取措施,并上报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无物业管理或业主自管、单位托管的小区,各地住建(住保)部门要提请属地政府,督促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动态管理

  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各地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加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管理

  各地要根据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统一安排部署,加大物业管理区域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及场所,主要包括是否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通道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单位(人)排除隐患。

  各地要督促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等,发现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巡查,做好装修施工动火管控,引导居民拆除铁栅栏、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四、加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当前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在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建筑幕墙等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各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特别是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段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应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施房屋安全责任人自查、街道(乡镇)排查和行业主管部门巡查制度,覆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各地住建(住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2年湖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房屋安全的信息化管理,并采用住建部《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和《湖北省自建房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开展常态化巡查。各地住建(住保)部门要提请属地政府,一是督促城管、教育、经信、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本单位房屋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同时要压实本行业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二是督促街道(乡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五、加强房屋安全宣传引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住宅小区“三栏一箱”、业主微信群、户外视频、电梯视频、LED显示屏及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多渠道,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提升群众科学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等日常安全知识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

  六、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地住建(住保)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应急机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着重突出岗位火灾风险识别、报警救援、消防器材使用、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内容,确保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一旦发生险情,能果断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控制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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