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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枝江市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宜昌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宜昌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电话:0717-6256952,传真:0717-685168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4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8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表彰,根据激励文件要求,宜昌市、伍家岗区、远安县上报政务公开经验材料4篇,被省政务办采纳汇编向全省推广。12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杨参加湖北省政府网《宜昌:守护一江清水东流 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在线访谈录制,主动回应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明确责任主体,统一申办渠道、办理流程、答复模板,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程序管控,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逐步从“规范化管理”迈向“专业化提升”。2023年,全市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数量较上一年下降37%。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数据归集工作,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标准,聚合市本级、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1547部。全年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16905条,公开政府公报6期,举办在线访谈7期,开设政务专题16个。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新增“便民速递”日历查询服务,优化一站式搜索功能,把宜昌市政府网打造成更加全面、更加实用的政务公开平台。以做好“办前帮”为目标,深化优化“政务词条”品牌栏目建设,将服务环节的核心条件前置,新建基于用户视角的沉浸式服务场景15个,该栏目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地市级网站“十佳”优秀创新案例。加强日常监测和安全保障,全市54个政府网站和472个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全市法治宜昌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及营商环境优化考核使用,计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成绩。全年多次赴五峰、当阳、夷陵、猇亭、宜都、长阳等地调研县市区政务公开、数据开放工作情况,暗访“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情况,及时转化调研成果、补齐短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2 635 15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8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1165
行政强制 299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008.21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13 14 0 4 0 4 12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2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0 7 0 4 0 2 6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0 4 0 0 0 1 13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2 7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5 0 0 0 0 0 1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0 0 0 0 0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0 0 0 0 0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0 0 0 0 0 1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5 5 0 0 0 1 3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13 0 0 0 0 0 1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8 0 0 0 0 0 8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3.其他 37 0 0 0 0 0 37
(七)总计 1208 16 0 4 0 6 12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0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22 4 8 8 42 25 1 6 7 39 12 1 2 5 2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一是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缺少数据交换支撑;二是部分县市区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存在职责划分不明确、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城市大脑数字底座实现物理融合;二是印发《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

  本年度存在问题:部门主动谋划“政务词条”的积极性不够高,有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办,协调难度大。

  下年度改进措施:将深化“政务词条”品牌栏目建设纳入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动员各部门共建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印发《2023年度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班人员为全市27个市直部门提供数据开放工作上门培训。平台整体迁移至城市大脑数字底座,与城市大脑数字底座实现物理融合,各单位公共数据资源通过宜昌城市大脑进行统一编目、归集、共享和开放。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累计开放522个数据集,数据总量4100万余条。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督促指导县市区持续优化完善公开标准目录,加强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专窗)建设,推进西陵区实现线上村(居)务公开全覆盖。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村居公开渠道,主动推送医保政策信息、防诈骗信息,并通过居民群广泛传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综合运用图文图表、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各级各部门通过政策问答平台发布信息2600余条。充分利用“政策宜企看”专栏和惠企直达智能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线上政策解读、政策服务水平。四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专栏归集展示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社会福利、交通运输等领域806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3年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清单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建设进展、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信息968条。二是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围绕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公开政策文件、工作进展、解读回应及监督检查等信息1269条。就业方面,及时发布减负稳岗返还、新生代留宜、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系列政策措施,动态发布“春风行动”“千企百校行”“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求职招聘信息,强化对中小企业和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社保方面,重点公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等信息,稳定社会预期;教育方面,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及各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文旅方面,及时公开各类文娱活动和重大体育赛事、发放文旅消费券、旅游企业贴息帮扶资金等信息,推进旅游行业疫后重振工作;医疗救助方面,及时发布省市医疗救助政策指南,通过常规医疗救助、倾斜救助和依申请救助三个维度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医保监管方面,及时公布违约违规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价格收费方面,公开发布制定和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确定调价项目共90项。三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土地供应计划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审批结果信息311条。各级各部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一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中心相关平台集中公开。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直各部门通过宜昌市本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72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23件。

  (四)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全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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