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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属各单位:为全面完成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现将《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宜昌市财政局2024年3月8日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对巩固提升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现将《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宜昌市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

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对巩固提升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宜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统领,夯实财政保障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作出财政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以财辅政”责任担当

  (一)把牢财政部门政治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扛牢财政部门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红旗党支部培育为抓手,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精心指导市融资担保集团和市会计评估行业党委抓好党建工作。

  (三)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拈轻怕重、推诿卸责、不思进取等“躺平”“佛系”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即将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纪法教育,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到风腐同查同治。加强与派驻监督、机关内设机构职能监督、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着力建强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引导财政干部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养。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着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财政铁军。

  二、全力培植财源,夯实高质量发展财政底盘

  (一)纵深推进财源建设。持续抓好“531”计划落实,引进培育更多骨干税源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宜昌市推进高质量财源建设若干措施》,督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协税护税和非税收入征管措施。拓展宜昌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功能,加强税收风险预警信息应用。充分挖掘不同行业不同税种增收潜力,及时发现并化解税源外流风险。

  (二)持续盘活国有“三资”。加大对国有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的清理力度,推动闲置低效“三资”分散变集中,打通盘活转化路径,提高“三资”使用效益和财政收入贡献度。全面提升“三资”监管水平。继续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清理处置改革工作。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公物仓管理制度,推动搭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系统建设。

  (三)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强化经济形势、税源现状的调研分析。健全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通报非税收入征收完成情况,动态掌握市本级和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反哺公共财政的能力。

  (四)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紧密对接上级资金安排投向,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主动对接中央和省有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增发国债等倾斜支持,用实用好各类政府债券,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提升市级财政运行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政策延续,推动三峡库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做好试点项目申报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积极创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三、优化财政政策,注入服务大局强劲动力

  研究加强财政政策供给,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推动深入实施“双碳引领、枢纽赋能、强产兴城”发展战略,保障好“四个重大”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推动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高质量招商服务高质量财源培育。全力以赴“招大引强”,支持谋划推进重大项目“3511”工程(谋划实施30个百亿级项目、50个五十亿级项目、100个十亿级项目、1000个亿元级项目),以财政投入带动产业反哺。探索建立产业政策同财源贡献相匹配机制,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推动市政府引导基金高效运作,突出基金招商和产业导入功能,重点投向现代化工新材料、生命健康等3+2主导产业的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优质项目。

  (二)推动打造“12520”现代化产业体系。用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技改项目库和定期更新机制,积极争取我市企业申报省级技术改造升级基金,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重点支持城区企业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晋级提能、争创重大试点示范、第三方机构服务以及“一事一议”重点补助,推动转型升级发展。加快推进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纬景储能等重大产业项目,持续推动现代化工新材料产业加速向新能源电池材料裂变升级。积极统筹本级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推动产业焕然升级,重点支持形成“现代化工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三个产业集群。

  (三)支持做强科技创新支撑。统筹整合市级科技专项等资金,推动实施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揭榜挂帅”,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尖刀”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三峡实验室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推动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加快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点军区抢抓网信产业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发展机遇,不断拓展电子信息产业链条。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持续开展企业帮扶和“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落实中央省市新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纾困解难政策,建立完善涉企优惠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各类政策落地见效。巩固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成果,完善和优化宜昌惠企直达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期机制。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深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信用+政府采购”,降低采购交易成本。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市融资担保集团做大做强,提升市融资担保集团主体信用评级。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推动创新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财政金融产品,引导普惠金融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

  (五)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市、县财政投入保障,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集中支持柑橘、茶叶、畜牧、蔬菜等农业产业链发展,持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等中央增发国债项目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美好人居环境为重点推进和美乡村建设,高标准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任务。

  (六)加快开放平台整合,促进培育消费增长点。完善航班航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三峡机场拓展国内国际航线网络,进一步提高旅客吞吐量。推动宜昌综保区、三峡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开放平台融合发展,提高整合成效,促进外经贸提质增效,提升双循环战略效能。推动发放2024年汽车湖北消费券,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争取消费券额度对我市给予倾斜支持。支持补齐消费功能短板,推动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探索推广绿色消费、数字消费、文旅消费,推动会展经济发展,创新消费场景。

  四、筑牢风险底线,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坚决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持续压降隐性债务规模,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要压实基层“三保”责任,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一)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券兑付管理,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确保偿债资金来源稳定,分项目建立台账,明确债券偿还金额、期限、利率、罚息等责任,动态跟踪债券本息变化。争取省财政厅在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上对宜昌予以倾斜,允许到期再融资债券展期,增加一般债券发行规模。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专项债券等方式,支付项目拖欠账款等,持续稳妥化解隐性债务。

  (二)强化日常债务管理。抓好政府支出正面案例和负面清单落实,从风险管控、过程管控、投向领域、建设标准、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规范管理,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科学举债、有效化债。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试点,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审核,所有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支出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问题发生。

  (三)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绝对优先位置,预算安排足额编列、不留缺口。督促区级落实“三保”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区级“三保”预算。密切关注城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好“三保”保障能力测算。动态监测各地“三保”保障情况,完善“保工资”专户专调和全流程监测机制,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结合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落实报备制度,按要求对区级“三保”支出项目提标扩面报备事项进行审核。

  (四)保障粮油储备供应安全。构筑粮食安全财政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管,核查市级粮食收储企业粮油储备情况;按时按量筹集拨付涉粮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建立涉粮资金绩效监控常态化机制。

  五、厚植为民情怀,持续改善保障民生福祉

  始终心怀让人民生活幸福这个“国之大者”,把民生摆在优先位置、作为财政支持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全面支持基层治理、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努力缓解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一)加速提升城市能级。细化落实融资方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建项目,推动实施夷陵长江大桥延伸段快速化改造、峡州大道三期等一批城市快速路网支撑性项目。发挥市级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内涝治理工程、“两网”二期工程、葛洲坝片区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等一批补短板项目。抢抓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机遇,支持打造综合交通枢纽。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治理。支持优化“双中心五组团”功能布局,不断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

  (二)全力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推动主要河流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底线。推动三峡坝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延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首批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政策。保障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需求,确保长江干流宜昌段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推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高标准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精准帮扶重点就业群体。统筹政策资金,多渠道支持稳岗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社保缴费“统模式”改革,支持互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发展。

  (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健康宜昌建设。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支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适当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五)推进教育公平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解决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的问题。加大对城区新建学校的支持力度,解决城区拓展后,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继续加大高中教育投入力度,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推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鼓励大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新校区建设。

  (六)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基层群众健身场地建设等。做好奥体中心、博物馆等大型场馆运营保障,不断完善公共场馆运营机制。推动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及博物馆新馆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和智能广播工程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支持文化精品生产创作,打造宜昌特色文化品牌。完善文惠卡运行机制,推进扩大文化消费全国试点,推动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七)支持城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加快发展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支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支持做好城市更新、危旧住房改造试点工作。

  六、强化财会监督,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作用,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全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强化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凝聚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绩效。

  (一)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乱设财政专户、违规处置资产、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进财会监督结果有效运用,提升财会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二)组织开展市级财政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财会监督,巩固深化财政资金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抓好“一卡通”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八统一分”制度,统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监督,推进联合惩戒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内控内审监督检查。完善内控长效机制,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财政管理权力的监督制衡,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组织开展财政部门内控考评和内部审计,落实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机制,推动财政内部管理规范化。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协作,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共筑严肃财经纪律防火墙。

  七、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研究探索大财政体系建设。积极落实编制“一本账、一张表”工作任务,全面、规范、精确反映涵盖国有“三资”和地方债务等在内的政府存量资产负债情况。贯彻执行政府支出负面清单,从源头防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过度超前、超规模、超标准问题。研究应用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开展财力支撑分析和项目财力论证,摸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办理底数,破解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中的共性问题,打响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攻坚战,推动已完工建设项目快决算、早批复,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管理。

  (二)继续坚持过“紧日子”。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会议、培训、咨询、论坛、会展等方面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编外长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经费总额只减不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 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规范租用社会车辆,从严控制租车成本和其他交通费用开支。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公用支出标准限额;支持市直部门探索建立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专用标准,强化支出标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约束机制。强化预算和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部门预算申报项目预算、绩效集中会审全覆盖制度和新增政府专项项目集中评审制度,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和预算编制水平。修订完善结余结转资金、预算调整调剂等预算管理制度和流程。

  (四)提升预算管理效能。强化重大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提高项目管理质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提升绩效目标编报的科学性;完善财政资金和绩效目标监控机制,建立过程管控和监督反馈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有效融合;优化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机制。

  (五)提升机关管理质效。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财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借助《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基层财会》等媒体平台提升宣传成效。强化法治建设,做好财政政策文件的法制审核,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内控监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发生。规范会议文件办理,强化督办落实,确保机关规范、高效运转。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综治、禁毒、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机构节能、垃圾分类等,深化平安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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