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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王家坝人民公社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栏目:点军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1-11-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湖北点军工业园,辖区企事业单位:王家坝人民公社旧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茅家店村三组,王家坝半山坡上。北纬30°38‘36.7"。东经111°04‘46.7"。海拔高程173m。王家坝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湖北点军工业园,辖区企事业单位:

  王家坝人民公社旧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茅家店村三组,王家坝半山坡上。北纬30°38'36.7"。东经111°04'46.7"。海拔高程173m。王家坝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10月,现存公社旧址为二进二栋多间近现代建筑。前栋面阔7间,后栋面阔8间,悬山式建筑。干打垒土墙,粉刷白灰,门框为青石制成。门前八棵尚存直径达86厘米棒树,占地总面积500平方米。四周农民房屋众多。除民房外旧址围墙外均为农田。为三峡地区首批公社,宜昌县第一个人民公社旧址。它经历了拆区撤乡成立人民公社,缩小公社规模,恢复区乡的建制等重要历史时期,是历史的见证。宜昌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 7 月公布为第4 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王家坝人民公社旧址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特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下:旧址方圆50米内为保护范围,100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在以上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开山采石、毁林开荒;不得深翻取土,破坏地形地貌;不得安排直接或间接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和破坏该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项目。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其规划和设计方案须经区文物部门批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文物保护范围通知

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5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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