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安置办法》解读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4-02-28 加入收藏
《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安置办法》(宜西政规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经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宜昌市人民政府备案,于年月日正式实施。新《办法》是对《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宜西政规号)和《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标

  《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安置办法》(宜西政规〔2018〕2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经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宜昌市人民政府备案,于2018年4月16日正式实施。新《办法》是对《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宜西政规〔2013〕2号)和《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标准(补充部分)的通知》(宜西府办文〔2015〕18号)进行修订而成的。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不仅从适用范围、各类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奖励办法等方面,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更重要的是较大幅度提高了补偿标准,新《办法》更全面、更完善、更具体、更具操作性。

  一、办法出台背景及过程

  原《西陵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安置办法》(宜西政规〔2013〕2号),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五年来该文件为规范、统筹、指导西陵区集体土地的征迁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该办法所规定的补偿标准及补偿种类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和规定,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启动了该办法修订工作,期间历经了研究学习、实地调研、起草编制、专题会议讨论、征求意见、上报审批等工作阶段,现已正式印发实施。

  二、补偿方式及标准调整原则

  (一)坚持重点调整与局部调整相结合。此次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总体框架体系不变,但针对被征地农户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作重点调整;针对市场物价现状对部分附着物补偿标准作局部调整。

  (二)坚持安置为主、货币化补偿为辅。此次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对于房屋采取选房安置与货币化安置并行方式进行;对于坟墓采取集中安置。

  (三)坚持实事求是、适当调整。如:安置房成本价从2800元/平方米调整为3300元/平方米;将中介服务费写进办法规定,列入征地成本。

  三、标准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青苗部分

  1、以柑橘大树为例。按现有市场价值和实际产值,一棵大桔树大年约产200斤柑桔,售价1元/斤,小年产43斤,售价1.2元/斤,平均为126元/年/株,按3年计算为378元/年/株,按55株/亩计算,55株/亩*378元/株≈20800元/亩。依据2005—2013年度调整幅度为6300元,年增长率为6%。按5年计算,并考虑本次调整后使用年限等综合因素,比调整前的18900元/亩高出1900元,增长率约10%。

  2、蔬菜及鱼塘。结合市场价格,蔬菜参照柑橘幼树补偿标准由原来5000-6000元/亩调整为8000-9000元/亩,鱼塘由原来5000-6000元/亩调整为8000-9000元/亩。因精养鱼塘在实际操作中,其人工部分另外进行了补偿,故不再设置精养鱼塘。

  3、其他经济林木补偿标准。结合市场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按10%比例上调。对胸径大于16cm的零星经济林木,结合市场价等因素,针对不同类型,分别上调200元/株。

  (二)房屋部分

  1、有证房屋补偿标准及还建补差。参照正在实施征迁的项目征迁房屋评估价格,考虑到现物价上涨(人工、材料、机械),综合定价砖混(建成5年内)900元/㎡,新增框架结构正房,建成5年内的框架结构正房补偿标准为1100元/㎡;高层还建补差由2100元/㎡调至2400元/㎡(含安置房后期各项规费)。调整后安置房总价为3300元/㎡,与现高层建筑综合成本接近。货币化补偿标准由4200元/㎡上调为4800元/㎡予以补偿。

  2、其它房屋补偿标准。结合市场价格及房屋建设成本,按砖混、砖木、土木和彩钢瓦屋进行分类,分别为:砖混补偿标准由500元/㎡调整为700元/㎡,砖木补偿标准由400元/㎡调整为600元/㎡,土木补偿标准由330元/㎡调整为350元/㎡,新增加彩钢瓦屋补偿标准为230元/㎡。

  3、有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综合国有土地地上房屋评估和现行集体土地征迁项目征迁房屋装修评估价格,装修甲级由原450元/㎡调整为550元/㎡,乙级由原360元/㎡调整为450元/㎡,丙级由原270元/㎡调整为350元/㎡,调整后与国有房屋装修评估接近,若确有超标准装修,文件还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评估方式确定。

  4、房屋征迁安置方式。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迁,采取集中还建安置房和货币安置两种补偿方式。被征迁人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

  5、奖励办法。在房屋征迁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对主动签约并交出房屋的被征迁户,每户奖励由原5000元/户调整为5000-10000元/户。

  6、中介服务费。对原文件上没有标准的中介服务费予以明确:各类面积以GPS仪器实地测量为准,房屋测量费用按1-1.5元/平方米、青苗测量费用按300-400元/亩、房屋拆除费用按5-10元/立方米、清渣费用按40-50元/立方米计入征地成本。

  (三)室外构筑物部分

  1、坟墓补偿标准。在征迁工作中被征地农户反映强烈,调整为:原迁移补偿标准不变,坟墓实行集中安置,费用列入征地成本。

  2、挡土墙补偿标准。结合目前的市场材料价格、人工工资上涨以及在征迁工作中农户反映强烈等因素,将青石浆砌挡土墙由原来的150元/m³调整为280元/m³;卵石、道路块、砖浆砌挡土墙由原来的120元/m³调整为260元/m³。

  3、造型门庭、景观亭补偿标准。因材料费及人工费上涨幅度较大,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造型门庭、景观亭补偿标准由700元/㎡上调至1200元/㎡。

  4、依据市场调查,对大棚、浆砌水池、室外自备供电线、排水管、室外大门、空调、热水器等补偿部分未作调整。其他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对现行政策标准作出微调。

http://img.zcbk.cn/pictures/20240328/yichang/erweima/7719545.pn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