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YC2024020
2、项目名称:2024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万元
5、最高限价:16万元
6、采购内容:我市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涉及16个样点灌区、63个典型田块及4类作物,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要求完成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并编制出具测算报告。(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2024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从事水利相关工作的科研机构或设有水利院系的本科院校或具有水利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官网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
联系方式:15871611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联系方式:15926999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
电 话:1592699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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