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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3-14 加入收藏
宜价服〔2017〕14号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局)、财政局: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宜昌市物价局宜昌市财政局

宜价服〔2017〕1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宜昌市物价局 宜昌市财政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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