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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9-04-27 加入收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纠风办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市开展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共创和谐的工作理念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突出重点、深化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市财政局负责,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纠风办配合)。二是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三是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四是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配合)。五是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的事件实行行政问责(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纠风办配合)。
  
  (二)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行政监督和行业监管(市监察局负责,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纠风办配合)。二是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宜昌检验检疫局配合)。三是加强药品安全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罚体系,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严防安全风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四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纠风办配合)。
  
  (三)以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二是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市物价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三是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市卫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四是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五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市卫生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六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市纠风办、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四)以落实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免费义务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负责,市教育局、市纠风办配合)。二是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三是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负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四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市教育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五是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市审计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五)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围绕纠风专项治理任务,采取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普遍测评、重点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开展对政府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加强对基层站所的评议(市纠风办负责,各被评部门配合)。二是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搞好联动(市纠风办负责,市人民广播电台、三峡日报社、三峡传媒网、中国宜昌网配合)。
  
  (六)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一是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借机偷逃交通规费行为(市交通局负责,市农业局、市纠风办配合)。二是按照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择机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撤销收费站点名录(市交通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三是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坚持部门联动,依法治超,强化源头治理(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市纠风办配合)。四是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人员上路执法,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市纠风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
  
  (七)继续开展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市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八)继续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口援建工程项目和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防止“豆腐渣”工程和挪用、截留、贪污、浪费对口援建资金等问题的发生(市纠风办、市援建办负责,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
  
  (九)继续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重点整治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市工商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具体抓好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要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严肃查处纠风案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重点查处违反强农惠农政策,截留、挪用、克扣惠农补贴资金的案件,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案件,影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案件以及违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有关规定的案件。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
  
  (四)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县市区纠风办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创新方法、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抓好任务的分解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纠风职能作用。
  
  (五)深化源头防治工作。要研究纠风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积极探索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主题词: 监察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宜昌军分区, 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0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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