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网格员采集报送疑似非法宗教活动信息奖励办法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3-01
各城区民宗局、网格监管分中心,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及时性、有效性,市民宗局、市网格监管中心于2017年6月联合下发《关于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纳入城区网格员信息采集报送职责的通知》(宜民宗发〔2017〕16号),将各类非法

各城区民宗局、网格监管分中心,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及时性、有效性,市民宗局、市网格监管中心于2017年6月联合下发《关于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纳入城区网格员信息采集报送职责的通知》(宜民宗发〔2017〕16号),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纳入城区网格员信息采集报送职责,明确了非法宗教活动及其主要表现形式、信息报送渠道及查处程序。为切实支持网格员改善采集报送条件,提高采集报送积极性,根据《通知》精神,现制定宜昌城区网格员采集报送疑似非法宗教活动信息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网格员发现有《通知》明确的四类疑似非法宗教活动情况时,应当通过E通上宜昌市民族宗教网格化综合信息系统模块上报,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先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直接报至各辖区民宗局联络员,事后再通过系统补录。经辖区民宗局核实确系非法宗教活动的视为有效信息,纳入奖励范围。

  二、奖励标准

  采集报送本网格内的有效信息,每条奖励300~500元;采集报送其他网格内的有效信息,每条奖励200元(同一信息,多人报送,按报送时间先后确定奖励对象)。

  三、兑现办法

  各城区民宗局、网格监管分中心于每年5月31日、12月31日前分别对半年网格员采集报送的疑似非法宗教活动信息数量进行统计,报市民宗局进行核查,经审核后,由市民宗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各城区民宗局,由各城区民宗局、网格监管分中心兑现到网格员。

   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宜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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