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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须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加入收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须知
日期: 2020-06-05 09:35来源:五峰县人民政府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非上述六类人员,不属于纪委监委监督对象,因此也不能受理相关举报。

  二、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对于以下三种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如果涉及以下相关问题,请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问题类型 受理机关
涉法涉诉问题 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政法委
法律监督问题 人民检察院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房产纠纷问题 自然资源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问题 自然资源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林业部门
水利部门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 国资委
医患纠纷 卫生健康部门
环境保护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
劳动人事维权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军人转业安置问题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四、如何写一份合格的举报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信访举报材料,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不要主观臆断、恶意举报。

  二要内容具体、简明扼要,不要空泛议论、指向不明。举报信要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详细说明被举报人涉嫌违纪违法主要事实,注明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节,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注明知情人的联系方式,以便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

  三要抓住时机,不要犹豫不决。有些检举控告问题时效性较强,稍有耽误就可能错过时机造成查处困难,甚至无法取证。

  五、五峰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

  1.来信请寄:渔洋关镇幸福大道32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43413。

  2.来访请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人民政府行政大楼1楼)。

  3.网络举报:http://hubei.12388.gov.cn/yichangshi/wufengxian/(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12388举报网站)

  4.电话举报:0717-5759109。

  5.扶贫领域专项举报电话:963888-09。

  六、检举控告注意事项

  1.提供的情况和数据,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以外的要求。

  4.不得泄露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

  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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